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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补办房产证?请问有哪个大神能说说?

137****9324 | 2019-04-11 11:36:19

已有4个回答

  • 141****9476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对房屋产权归属起到**直观的证明。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是公民财产权益的重要支柱。所以房产所有权的变更应谨慎对待。目前房产所有权的变更直接体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变更。

    查看全文↓ 2019-04-11 11:37:15
  • 138****9327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查看全文↓ 2019-04-11 11:36:59
  • 145****9428

    1.房屋所有权人需持书面申请经房屋所在地居委会签章或物业管理部门签章、本人身份证前来办理(如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2.产权人已死亡:除按第 1项要求办理外,同时还应出具产权人死亡证明及法定继承人有关证明,法定继承人全部到场。
      3.房改房补证:按第 1项要求办理。产权人已死亡的按第 2项要求办理(但签章由原房改房出售单位)。
      4.拆迁单位遗失被拆迁房屋权属证书:由房屋所有权人前来办理补证,持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拆迁交换协议书(原件)、拆迁单位证明(内容:在签拆迁交换协议书时已收产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并说明遗失原因)。若产权人已死亡,按第 2、 4项要求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4-11 11:36:49
  • 131****8517

    房屋权属证书应妥善保管,确因不慎遗失需申请补证,按下列要求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补证补证基本程序审查→查档→缴费→出具遗失登报证明、补证公告→成都晚报声明遗失作废→产权处各业务科室办理补证。

    查看全文↓ 2019-04-11 11:36:43

相关问题

  • 单位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持: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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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所有产权证上有名字的都要到场,因为你们是贷款的,除非是一次性付款,只需要来一个人就行了,不过需要另一个人签署的委托书。(不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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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证除名不需要先离婚,这是公民依法对自己财产的处置权,任何人不得干涉,双方带上资料去房管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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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办理补换发土地证的办理程序和向国土部门提交的材料大致相同,比如《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2009年12月22日实施)第五十一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严重污损、毁坏或记事栏记载已满的,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的,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刊登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 天后,持刊登声明、遗失、灭失原因的书面说明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结保证书等,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 土地登记机构受理换证、补证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补证登记应予以公告,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并予以换发或补发土地权利证书。 换(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上应当注明“换(补)发”字样和原土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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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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