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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有产权吗?小区车位分为哪几种?

145****6533 | 2019-04-12 00:25:00

已有4个回答

  • 145****8766

    1、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只有20年使用权。

    2、有产权车位可以交易,无产权车位只能出让使用权。

    3、权利方面。有产权的车位,产权人通过产权登记的方式,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没有产权的车位,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

    查看全文↓ 2019-04-12 00:25:49
  • 144****2150

    目前,小区车位主要有四种。1.人防工程车位:开发商不拥有产权,不得出售,只拥有使用权(如果开发商将建设人防工程的成本已经分摊到销售的商品房的成本当中,则使用权的归属也随之转移);2.全体业主共有车位:《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何使用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共同决定;3.单个业主购买车位:由业主出资购买,产权属于业主;4.开发商所有车位:开发商投资建设的,不计入公摊,可出租或者出售给业主使用的。

    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查看全文↓ 2019-04-12 00:25:40
  • 154****7466

    一、小区停车位主要分为三类:

    1、产权车位

    产权车位可以买卖,能够办理产权证。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其期限是无限长的,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土地的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并且可以买卖。

    2、人防车位

    这个车位不能买卖,只能出租。属于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

    “购买”人防车位,本质上讲是签停车位的租赁合同,而根据《合同法》第214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20年之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是在小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的,满足立项和规划要求,一般都位于地下。所有小区均按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的停车位,部分区域一户配一车位。具体比例要看具体小区。

    3、临停车位

    这个车位不能买卖,只能用于出租。临停车位一般位于地面。

    根据现行小区规划相关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没有出售的权利。出租收益也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

    二、买房时有没有必要买停车位?

    1、看区域

    一些市中心的楼盘,小区规模不大却是寸土寸金,这类房源的购房者普遍拥有私家车,车位明显不足,非中心区域的购房者出行大多依靠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

    因此,市中心的车位利用率和租赁价值更高,也更容易获得租金收益和高回报率,所以,中环线以内楼盘的车位值得购买。

    2、看供需

    查看全文↓ 2019-04-12 00:25:36
  • 147****0686

    从出让土地到造好房子一般要三到五年时间,对于住宅用地,出让年限**长也就是70年,所以不管怎么样都会少于70年。
    而地下车位,从物权法出台到现在,应该说已经非常明确:为了个人(业主)的利益,除非有约定,否则,地下车位就是作为配套设施一同出售给业主的。
    假如已有约定,那么地下车位不作为附属设施的话,那如果开发方要卖70年也是合法的。

    查看全文↓ 2019-04-12 00:25:27

相关问题

  • 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如要租赁人防车位**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后,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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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车位是有产权的,在经过相关部门准予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按照土地的用途同以及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在购买车位的时候,有以下几点的事项,可以来进行参考:1.首先就是明确停车位的产权。购买车位之前,购房者应该看车位是否归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是否拥有所有权。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2.实地勘察车位。购房者在购买车位前,需要充分考虑停车位的格局、层高、进深、开间等许多问题。签订的合同一定要细,比如要求附上车位的结构图等。如果购买地下停车位,一定要在购买前实地查看了解清楚,比如说地下车库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3.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地下出库有产权证的。住建部和国土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用地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及“规范办理停车场产权手续”“停车场权利人可以依法向停车场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住建部发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提出:“对已有和在建地下空间进行分类和信息收集,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地下车库、商铺等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特定空间”是列入其中的不动产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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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车位是有产权的,在经过相关部门准予建设的地下停车位,可以按照土地的用途同以及合同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属于商住性质办理地下停车位产权,需由开发主体申请办理房产总登记后才可办理一手分户登记,使用年限根据所在土地产权用途确定。在购买车位的时候,有以下几点的事项,可以来进行参考:1.首先就是明确停车位的产权。购买车位之前,购房者应该看车位是否归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是否拥有所有权。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2.实地勘察车位。购房者在购买车位前,需要充分考虑停车位的格局、层高、进深、开间等许多问题。签订的合同一定要细,比如要求附上车位的结构图等。如果购买地下停车位,一定要在购买前实地查看了解清楚,比如说地下车库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3.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 没有产权证。虽然没有产权证,但是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物权法》对地下车位的权属问题采纳了“约定归属说”的观点,即在目前现行法律没有对车位、车库的归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通过合同方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即使没有产权证,该小区业主所购买的地下车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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