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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房产加名字有用吗?这问题有木有人知道?

136****6420 | 2019-04-14 22:34:17

已有3个回答

  • 141****3600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查看全文↓ 2019-04-14 22:34:45
  • 157****2002

    婚前房子加名字后,当然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查看全文↓ 2019-04-14 22:34:40
  • 132****5712

    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是共同财产,那么婚前一方的婚前财产加上名字是否有效呢?我们以房产为例,婚前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是否有效?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的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
    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唯一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查看全文↓ 2019-04-14 22:34:28

相关问题

  •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有用。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一、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二、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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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夫妻结婚,完全由一方承担买房费用的很少,绝大多数都是双方共同承担,那么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决定份额。所以加不加名字其实意义不大,关键是看谁出的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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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拿到的房产证只有你一个人名字;2、加你未婚妻的名字目前不行,因为你是按揭房,房产证的原件存放在银行的,而且设置了抵押,没法加名字。只有等你把贷款全部还完了,把房产证原件拿出来并解除抵押,才可以加名字。3、加了名字之后,就根据房产证上写明的所占比例按份共有。举例:如果写的是你占50%的产权,你妻子占50%的产权,那就是一人一半。如果是写的你占80%,你妻子占20%,那就按照8:2的比例共有这套房子。4、你加名字的行为,属于赠与,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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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加名字其实也是有用的,因为加名字的目的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而共有权人也就代表了,对于房屋有一定的处置权。通常情况下买房加了名字之后,在房屋交易或者是抵押的时候都需要加名人的同意,另外如果是对方出钱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购买只要是加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就被视为赠予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出现了财产分割等情况时,也能分得应拿的那一部分。除此之外,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写的是父母双方的名字,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过户给夫妻双方只要是写上了两人的名字,那么也被看作是赠予,这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无需进行返还,但是如果只将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那么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这只是对于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而这种情况就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和办里未成年人房产权属登记相比,办理未成年人的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就要复杂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除非将出卖孩子房产获得的款项用于孩子的读书、留学、治病等事项,否则你无权处理这套房产。当然,如果你认为自己出售这套房产确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那么,你就必须到公证机关做这方面的声明公证。有了公证后,你才有可能为孩子出售这套房产。所以**好不要在房产证上单独写孩子一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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