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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能办土地证吗?怎么办理不动产证?

143****0503 | 2019-04-16 18:22:34

已有3个回答

  • 153****4518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能办理不动产证,房屋不动产登记前需先办土地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就是以宗地为单位,将同宗地上的房产、土地、海域和林木登记在同一个证件上,以保证市民个人产权,避免产权和权利冲突。
    房屋与土地是一个整体,所谓需要登记的房屋所有产权,指的是完整产权,既包括房产所有权也包括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如果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登记人必须要进行“房地合一”,也就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变成一个红色的房屋产权证。

    因此,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仅靠房产证是不够的,若想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还需到房屋所在区办理土地使用证。

    查看全文↓ 2019-04-16 18:23:31
  • 151****4596

    有房产证土地证不是必须要办不动产证的,两个都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查看全文↓ 2019-04-16 18:23:27
  • 133****9749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可以更换不动产证。

    办理不动产证的前提,除了开发商要提前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前期工作,购房人还要提交详细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表(开发商盖章,经办人签字)、购房人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移交协议、图纸、完税凭证。其中,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同步申请的,须由银行一并提供抵押权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价值确认资料等。

    购房人提供好这些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会从系统中提取开发商录入的信息,与购房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便会进行正式受理。

    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可以选择换或不换。

    查看全文↓ 2019-04-16 18:23:22

相关问题

  • 旧的房产证并非一定要换“新证”。只要市民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的需要,就不需要换证,原来的房产证继续有效。没有规定要在一定期限内“换证”,也不需要在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时自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以后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将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有何不同:新的“不动产权证”比现在的“房产证”内容更详细,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编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写你名不等于你的房!你家房产证上有你,但是也不代表这房子就是你的!房产证升级为不动产证后,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根本没意义,“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才标志着房产的真正所属。不动产登记有哪些影响:卖房更方便(再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跑手续);避免一房多卖的情况(可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防坑又防骗);农民受益(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统一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提交哪些材料:1. 登记申请书;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 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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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证办理程序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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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政策: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龙岩中心城市房屋和土地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龙政综〔2018〕75号)第三项处理办法中规定:“合法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已多次转移并形成清晰交易链条,且相继取得房产证,但未同步办理土地证,当事人持房产证和土地证申请登记的,登记机构应依法受理,在依法公告并注销原土地证后,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不久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办窗口便为这位焦急的群众解决了他的问题。群众表示非常满意,不停对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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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些地方是房地合一,只有《房地产权证》! 2、一些地方虽然房地分开,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土地使用权证》没有真正覆盖所有房产。很多房产没有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你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时向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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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能办不动产证。房改房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的,应马上联系房改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5)房产证原件(个人)(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10)购房协议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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