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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住房公积金买房需要什么材料?

131****8823 | 2019-04-18 01:34:38

已有5个回答

  • 133****2464

    婚姻状况在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一、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房贷需提供的材料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 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协议;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4-18 01:35:43
  • 148****7980

    一、住房公积金买房流程

    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

    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

    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大部分城市都规定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较高额度,比如成都个人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为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较高额度为50万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是80万,如果评级评到3A级别的话较高可以到80万*(1+30%)=104万。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长可贷年限)

    3、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查看全文↓ 2019-04-18 01:35:37
  • 152****6014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何用途?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2.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3.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怎么办?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经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同意,并经指定金融机构确定机构确认后,可以提取配偶、同户(住)家庭成员或其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其他类型贷款相比有何特点?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人,以其在本市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作为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政策,按照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比其他类型贷款的利率低很多。目前5年以下(含5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3.60%,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为4.05%,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5.04%。低息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点。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7.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有何限制?
    答: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目前广州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高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7成(按价值低的计算),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按规定,处于失业阶段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在申请按揭贷款的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购买商品房时,既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银行按揭贷款的,便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借款人,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二者的组合方式即为“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0.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
    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款的自筹资金(**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1.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组合贷款应当提交:
    ⑴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
    ⑵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件);
    ⑶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
    ⑷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及其他批准文件;
    ⑸自愿以所购房产抵押的书面承诺;
    ⑹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产的评估报告;
    ⑺借款人用于支付购房**款的自筹资金证明;
    ⑻公积金部门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2.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答: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程序通常为:
    ⑴借款人需分别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⑵借款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⑶银行同意贷款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⑷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定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和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证、保险单正本交银行保管;
    ⑸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
    ⑹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向其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还款帐户归还贷款本息;
    ⑺结清贷款后,向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4-18 01:35:21
  • 132****1242

    带上材料去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办理了,是否贷款由当地公积金中心决定,以北京市购买新房为例,办理流程如下:

    一、第一步 准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申请人需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资料、购房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1、个人身份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1份;

    (2)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1份;

    (以上材料对于已婚者,须夫妻双方提供;有房屋共有人的,须每个共有人提供。)

    (3)婚姻关系证件原件1份;(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件;未婚者不提供。)

    (4)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1份。(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购房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原件1份;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复印件。

    (2)购房**款发票原件1份。

    3、特殊情况下需要补充的资料:

    (1)离、退休证书原件1份;

    (2)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当月或上一个月记载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发放记录的银行流水单原件1份;
    (以上材料由离退休职工提供)

    (3)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1份(异地缴存借款申请人提供)。

    说明:

    1、对于离异的,除离婚证外也可提供离婚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2、对于需要申请组合贷款的,则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资料请按照银行商贷要求准备。
    第二步 提出贷款申请

    1、借款申请人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可于工作日到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2、在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服务大厅,借款申请人在大厅引导员的协助下领取业务办理号等待办理业务。

    3、借款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办理业务,管理中心贷款经办部门业务受理人员对拟申请的贷款金额、期限进行初步核定,并告知受理结论及下一步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第三步 借款合同签约
    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借款申请人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在工作日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借款合同签约手续,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上签字。
    第四步 贷款发放后领取资料
    借款申请人完成借款合同签约后,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规定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将贷款划入售房人名下银行账户,并拨打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领取借款合同等个人资料。
    借款人领取个人资料后,须认真阅读借款合同条款内容,重点了解每月还款日、**低还款额,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按期足额还款。

    查看全文↓ 2019-04-18 01:35:11
  • 147****2717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9-04-18 01:35:03

相关问题

  • 1、办理程序:(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2、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全部5个回答>
  • 买房流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5、填写贷款文件;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7、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8、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9、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10、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11、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需要准备的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3、购房**款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申请表原件。

    全部5个回答>
  • 限制。  贷款额度和你年收入,月扣缴公积金数额,账户余额等因素有关。  简单估算公式,是你账户余额额乘以20倍,不过40万封顶,有地方规定60万封顶,各地政策不一样。  比如你账户余额1万元,你就可以申请20万贷款额度。

    全部4个回答>
  • 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3.受理网点受理;3.签约;4.审批;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