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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房屋产权人死亡如何过户?

135****4240 | 2019-04-26 10:55:41

已有3个回答

  • 145****7941

    房产证上的人去世了可以这么过户: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但你所说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没有遗嘱的话,要根据继承人的关系等情况,可能要对财产进行继承权的再分配,比较容易出现民事纠纷。

    查看全文↓ 2019-04-26 10:56:17
  • 154****8883

    房屋产权拥有人死亡,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住房是否属于死者全部拥有产权,如果是就需要办理继承全部产权手续。若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或是有其他共有人前提,死者只是拥有一半或是一部分产权,这样情况就是办理属于死者那部分产权的继承。
      死者死亡,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继承法规定需要依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房产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
      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查看全文↓ 2019-04-26 10:56:08
  • 136****0378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查看全文↓ 2019-04-26 10: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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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主情况和我家比较相似,因为外婆就你母亲一个女儿,所以情况不是那么的复杂。首先先带着你外公和你母亲带好相关资料去公证处。(资料如单位开具的证明关系就可以了)。去好公证处弄好以后在去把房子做一个评估,然后就会给你公证书了,价格大概是此房子评估价值的1%。100W=1W。**后拿着公证书去房子当地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继承就可以了,费用不多的。毕竟就一个子女继承。相对来说不是那么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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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拥有人死亡,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住房是否属于死者全部拥有产权,如果是就需要办理继承全部产权手续。若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或是有其他共有人前提,死者只是拥有一半或是一部分产权,这样情况就是办理属于死者那部分产权的继承。  死者死亡,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继承法规定需要依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房产份额。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  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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