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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房产可以买卖吗? 房屋抵押后抵押人还可以出售吗?抵押权人

142****9826 | 2019-05-02 18:23:39

已有3个回答

  • 145****6450

    现实中存在很多未结清贷款即出售房屋的情况,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其实是很常见的,需要由卖方在限定时间内解除抵押,抵押解除了才可以进行正常的过户。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纠纷,买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一、房屋被抵押、解抵押是怎么回事?

    房屋被抵押 ,常见的是原房主通过贷款购房的房屋,在贷款还清前,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除此之外,也有房屋所有权人因个人债务等其他原因,将房产抵押给其他人。

    所谓解抵押 ,简单来说是指有贷款的房子,在产权交易中心有登记,此时房子某些权利受到限制(如出售)。当你把贷款还完了,可以去银行拿到贷款还清证明,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抵押登记,这个过程称之为解抵押。

    查看全文↓ 2019-05-02 18:23:54
  • 146****5656

    生活中,住房被抵押是一种解决经济周转问题的途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经常都有房屋被抵押的情况发生。那么,房子被抵押还能买卖吗?从《担保法》的规定来看,抵押期间,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的,转让行为应为无效。
    但从房产的角度来看,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总的来说,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被设定抵押权的房产为标的买卖,在充分保护抵押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查看全文↓ 2019-05-02 18:23:49
  • 152****0965

    抵押不解除无法过户,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应解除吗?

    抵押不解除房屋过户有障碍,无继续履行可能房屋买卖合同应予解除

    ——康某与黄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再审)法律解析



    【关键词】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存量房买卖 履行不能 迟延履行 违约 继续履行 合同解除 不动产抵押 过户 自行支付 资金监管



    【要点提示】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当事人信息】

    原告:康某(被上诉人/出卖人/甲方/申请人)

    被告:黄某(上诉人/买受人/乙方/被申请人)

    第三人:某经纪公司(经纪公司/中介机构)



    【案情简介】

    2015年10月17至18日间,康某与黄某在经纪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康某出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某1603号房屋(以下简称1603号房),总价409万元,买受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定金10万元,双方协商一致采取自行交割支付,买受人按揭贷款210万,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交通银行北京慧忠里支行,抵押登记日期为2013年8月13日,甲方应于2015年11月17日办理完毕提前还款及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甲、乙双方应于2015年11月15日前,办理贷款申请及签约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于网签后3日内,将除贷款办理金额以外的购房款(以下简称**款)189万元自行支付;逾期付款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履行约定义务,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日计算向守约方支付房屋交易总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签订后,康某与黄某在没有得到经纪公司正式认可的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款的支付方式更改为申请有关机构进行资金监管。

    2015年11月4日黄某购房资格的初步核验结果为不通过,2015年11月6日住建委将其购房资格复核通过,康某对黄某的购房资格问题产生怀疑,并因此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信访。黄某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款或将**款进行资金监管;康某在解除抵押过程中,资金出现困难,为此,经纪公司员工及关联企业曾试图以借款的方式解决康某的资金问题,但康某与黄某及经纪公司之间已互不信任,各方之间纠纷不断。

    2015年12月19日,康某向经纪公司发出《告急催告函》,主要内容为:合同约定网签合同2015年11月23日下来3天之内由黄某支付189万元,黄某至今没有支付。2015年12月3日批贷函已经下来,合同约定见批贷函3日内由黄某支付监管帐户189万元,乙方至今没有支付,由于乙方严重违约,甲方立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

    2015年12月21日,黄某向康某发出《告急催告函》,主要内容为:康某不配合造成其付不成款,终止合同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请及时提供经纪公司账户,做购房资金监管。

    2016年1月4日,康某以黄某为被告、经纪公司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判令黄某配合办理撤销网签合同的手续;2、判令黄某支付给康某违约金30万元,另外支付从2015年12月10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每天2045元违约金(按合同约定逾期每日按房屋价款409万元的万分之五计算)。

    案情补充:至法院一审完毕,黄某未支付**款或将**款进行资金监管;康某亦未将1603号房上设立的抵押全部解除。1603号房设立有两个抵押,抵押权人之一交通银行已将康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一审】

    1.解除康某与黄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

    2.康某、黄某、经纪公司应相互配合,撤销涉案1603号房屋的拟购房产网上签约手续;

    3.驳回康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

    【留待后文揭秘】

    【再审】

    【留待后文揭秘】



    【案件解析】

    一、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售抵押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详见本公众号2018年7月20日推送】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售抵押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二、抵押不解除无法过户,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应解除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八条规定:“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应予支持;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同意并能够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本案中,康某与黄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虽合法有效,但在存在两个抵押权未解除,且黄某明确表示其只对1603号房的其中一个抵押负责,不能解除抵押的情况下,1603号房无法过户,故本案《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已无继续履行之可能,应予解除,法院**终支持了康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诉求。

    查看全文↓ 2019-05-02 18:23:45

相关问题

  • 抵押人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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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什么情况,如果贷款买房你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还是可以卖。根据你的情况到抵押银行问问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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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权人在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可处分抵押房产:  ①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②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③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④抵押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⑤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发生上述情形时,可通过拍卖等方式处分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已经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卖,不过不能直接买卖。能买卖抵押房子的方法有:  一、提前还清贷款。房子只要还清了贷款,房主就可以取得房子的完整的产权。所以,申请人可以先还清房贷,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再将房子卖出去。也可以和买房一方签定买卖的合同,房主还清贷款后,再办理二手房买卖的手续。  二、办理转按揭贷款。办理转按揭贷款方法是变更房产的抵押登记,将抵押人从房东变更为买方。转按揭贷款不需要自己筹钱还款,压力较小。  所以已经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卖的。不过若个人需要的额度不大,也可以考虑申请信用贷款,不用卖房子。终归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等办理好相关的手续再卖房子,花费的时间也是比较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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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问题具体要看你们的抵押合同是怎么样的,如果是合同里有说明你在期间没按时还钱,他对房子的处理权的问题,如果上面没说明可以,那就可以用法律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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