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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配套商品房是什么意思?

145****1227 | 2019-05-03 11: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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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2167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按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
    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出售的住宅、商品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查看全文↓ 2019-05-03 11:46:37
  • 138****9827

    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配套商品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而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
    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
    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在取得所有权的 5 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动迁房, 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 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 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查看全文↓ 2019-05-03 11:46:17
  • 133****0714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而商品房中可能包括有住宅、商业用房等。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后对于所有权交易没有时间限制。
    配套商品房对于购买对象有严格的要求:
    1、配套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符合购买的对象和条件是有明确规定的。
    2、对于购买对象和条件的审核,除了动迁单位、用房单位审核外,还要经有关动迁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方能购买。
    配套商品房对外出售,除取得合法的证件之外,对于购买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符合购买条件者方可进行购买。

    查看全文↓ 2019-05-03 11:46:02

相关问题

  • 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都是定向销售给动迁居民的,但是两者却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因为动迁房和配套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同。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拆迁的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动迁房。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具体来说:具体来说:1、配套商品房由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制订的《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28、条明确规定:1、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2、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5、年内确需转让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房地资源局或者区县房地管理部门按照规定价格回购。3、配套房、中低价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后转让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与配套房或者中低价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交纳收益。具体比例,由市**另行规定。2、动迁房动迁房提交下列材料: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复印件);3、动迁单位原《房地产权证》(原件);4、《动迁协议》(原件);5、地籍图(原件两份);6、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7、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即可办理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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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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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套可以有多个层次。1、首先说的配套是公共配套。或称为城市基础施配套。如供水、供电、道路、**、市场、商业等2、其次是住宅小区的配套,比如小区自配的停车位、小区绿化、会所、幼儿园、游泳池,体育活动场地等。3、再次是房屋的配套,又称配套设施设备,比如红外防盗、可视对讲、光纤网络等等。以上观点不是官方的,是我个人总结的,是否有价值,供提问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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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指的就是国家允许出售和出租的房子,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过批准可以用于市场上进行销售而建的房子,因为商品房可以自由进行买卖,所以商品房是目前市面上流通比较多的房屋类型,商品房只是一种统称,无论是住宅,商业公寓还是其他的建筑物,只要是能够用于上市交易,都是在商品房的范畴当中。区别于商品房之外,还有一些就是福利政策房,因为房屋的产权并不会属于个人所有,也就没有办法进行上市交易,像是我们之前比较多的集体房或者是拆迁房,即便是买了之后也只能够进行居住,个人没有房屋的产权,所以一旦房子被收回,也无法保证自己的个人权益,此外像是一些小产权房,更是如此,因为产权归属于集体作用,虽然小产权房的价格会比普通商品房的价格要低很多,但因为没有房产证,后续的很多事情都没有办法保障。

  • 1、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 2、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3、在中国商品房兴起于80年代,它的前提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企业)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所经营的住宅,出让形式是均按市场价出售。 4、从法律角度来上来讲,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进行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 5、所谓商品房包括商品房现房和商品房预售房。商品房现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