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售后公房物业费多少呢?有谁知道啊?

144****1149 | 2019-05-05 21:42:48

已有3个回答

  • 143****4458

    1、售后公房属于政府、企事业单位、公司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子,在制定物业管费的时候,政府一般会有指导性的定价原则,或者说单位会有福利性的补助政策,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以搞好后勤保障为主要目的,产权虽然已经分配到个人头上了,但是单位还是会以维稳为目的,对物业管理带有一定的政策性保护。
    2、商品房是完全市场化的产物,没有补助,没有福利,都是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物业费收取标准的定价,完全由业主说了算。物业公司做不好就只能按照业主意见闪人,做得好了可以进行涨价。
    3、笔者所在的城市,售后公房和商品房的物业费用标准是不一样的,有着明显的差别。一般的公房就是0.5-1.2元每月每平方米左右。但是商品房的物业费可以达到1.2-2.5元每月每平方米,差距是存在的,所以是不同的。

    查看全文↓ 2019-05-05 21:43:16
  • 137****8115

    您好,有区别,售后公房是政府定价,而商品房是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议价。
    一般是商品房物业费比售后公房高,售后公房物业服务费主要包括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三部分。部分地区已上调公房物业费,根据新的标准,其计费方式与商品住宅并轨,均按房屋建筑面积计费,不再按照不同户型收取。望采纳

    查看全文↓ 2019-05-05 21:43:11
  • 136****2399

    售后公房**大的特点是面积小、总价低,基本上总价控制在45万元以内。
    即原来是租赁的公房通过房改后 ,出售给原承租人。这部分已经出售的公房就叫已经售后公房。
    售后公房根据不同的房改后自1994年起政府把公房(也就是使用权房)出售给职工(买下产权),后来已售公房可以上市出售,于是这些上市的已售公房被称为售后公房(分成本价房和标准价房)时期和价格,分成本价房和标准价房(北京市等有些地方叫优惠价房)。
    售后公房:主要分为两种。一、央产房。是指中央单位或央企的性质的房产。二、一般性质的公房。是指非央产房的公房,包括一般国有企业、非中央级别的事业单位、机关的房产。其中前一种在单位出售给职工后,并不是一定可以上市交易,是否可以上市交易,需要到央产房管理办公室查询。同时,即使可以上市交易,也需要与房屋原产权单位签订物业和供暖协议,之后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办理。后一种性质的售后公房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在上市交易时成本价售后公房可以进行直接交易,标准价或者优惠价售后公房需要补交成本价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如果您满五唯一那么不需要交税,如果您满五不唯一,要交一个点的个调税,如果不满五年您需要交百分之5.65的全额税的.售后公房应该都是普通住宅,如果非普通住宅,还要交差额营业税.

    查看全文↓ 2019-05-05 21:43:04

相关问题

  • 拖欠物业费超过两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要根据具体情况确认。 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其次、《**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结论:1、向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物业公司不能违法约定延长诉讼时效。2、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在2年的诉讼时效时间内,曾经向你催交过物业费,你就可以依据上述(法释〔2008〕11号第三条的规定首先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只要这样人民法院就会对物业公司向你进行的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不予支持。

    全部4个回答>
  • 公房房改以后,变成私房.这类房子习惯叫售后公房,实际上就是私房.

    全部5个回答>
  • 您好,各个地方收的钱都不一样,它的标准是按照物业定的,所以你只有去物业那里问明白

    全部3个回答>
  • 房价一直再涨嘛,这个是不用说的,你想了解的是深圳小产权团购网的房源信息吧

    全部3个回答>
  • 这个是唯一标准啊,我不能给你编一个标准出来吧。物业费构成要素有以下几点:1、人工费。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服务费为物业企业经营性收费,其中已经包括小区卫生保洁相应费用。至于不少人咨询的“卫生费”是否为“垃圾处理费”的问题,在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此项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收费,由城市环卫部门收取(也由委托居委会、物业代收的情况)。国家物业费收取标准只是起一个指导的作用,具体收费还要根据当地情况来定。以北京市为例,其物业费收取标准为:序号 计费项目 计费单位 计费标准 计费说明1、管理费 元/年?米2 2.4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2、小修费 元/年?米a 2.36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3、小区公用设施维修费 元/年?米2 l.0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4、化粪池清掏费 元/年?米2 0.3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5、绿化费 元年?米2 0.55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6、电梯运行费 元/年?米2 依文件规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分摊计收 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文7、电梯检验费 元/年?米2 / 京价(房)字[1989]第170号文8、高压水泵费 元/年?米2 / 京价(房)字[1996]第274号文9、生活垃圾清运费 元/年?户 30.00 京价(房)字[1999]第253号文10、保安费 元/月?户 5.00 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11、保洁费 元/月?户 4.00 丰价(房)字[1997]第7号文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