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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能抵押贷款吗?有什么样的规定吗?

157****0047 | 2019-05-08 10:49:48

已有3个回答

  • 136****8902

      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
      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
      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
      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
      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

    查看全文↓ 2019-05-08 10:50:20
  • 133****0959

    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为此,某些被执行人错误地认为,其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不可能拍卖其住房,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因此,已经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即便是被执行人只有一处住房,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且根据今年5月5日开始实施的《**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条的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其本人及所复议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据此,即便是没有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若被执行人存在上述几种情况,法院依然可以强制执行其唯一住房。

    查看全文↓ 2019-05-08 10:50:13
  • 135****5477

    只要是红本房一般都是可以贷款的,贷款额度**高可到房产评估价值的70%。
    一般可贷款房产类型:住宅类房产、别墅、办公、商铺、商住二用房,不包含宅基地、自建房、绿本房、军产房、统建楼等。

    查看全文↓ 2019-05-08 10:50:08

相关问题

  • 唯一住房在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并且贷款额度可以达到房产评估价值的70%。通常可以贷款房产类型有:住宅类房产、别墅、办公、商铺、商住二用房,但是不包含宅基地、自建房、绿本房、军产房、统建楼等。但是借款人若是贷款到期后无力归还,银行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对借款人用以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偿还贷款。如果强制迁出的时候,债务人及其家属无法自己解决居住问题,可以由债主为债务人提供临时住房,标准参照廉租房。通常情况下,在进行房产抵押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几种:1、准备贷款人的身份证;2、如果结婚,需要提供婚姻证明;3、准备好用于抵押房产的房产证;4、准备收入证明;5、去银行打一份流水。由于唯一住房在处置时会相对麻烦一些,也存在一些风险,所以很多贷款机构是不轻易接受唯一住房的抵押。

  • 要是还不了房贷挺麻烦的,不仅会有不良贷款记录,而且银行会向法院起诉,拍卖房子,下面是还不上贷款时候的方法:一、办理转按揭借款人将抵押给银行的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并向贷款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贷款期限、借款人、抵押物二、申请展期如果借款人只是短时间内无法偿还贷款,可以向贷款行申请展期,也就是延长贷款期限,从而缓解资金周转难题。三、找亲朋好友帮忙借款人也可以向身边的亲朋好友筹措资金,然后将房贷还上。四、无抵押贷款如果你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也可以办理无抵押贷款,不过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只能救一时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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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论上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是现在银行卡的很近基本上不会放;至于你说的强制没收和拍卖,也不是一定的,在拍卖后可以有资金给与租房的话,也是会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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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即“唯一住房”认定上侧重纳税区域核算。补充:对购房人申请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应提供购买房屋签订的合同),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如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且满五年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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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惜啊 我们家享受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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