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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产权是多少年的?商品房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158****4390 | 2019-05-16 21:25:41

已有3个回答

  • 135****3181

    商品房产权是多少年?商品房产权到期后,国家如果回收的话,是否会有相应的补偿?商品房产权年限多少年?常见的商品房产权年限: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
    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产权到期后怎么?商品房产权到期后,如果国家要收回,是否有补偿?商品房产权年限到期后,国家收回,不会有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5-16 21:26:19
  • 158****6043

    1、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

    2、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
    3、具体产权的价格应该有很多因素决定,不能简单的依据时间来换算,建议你参考当地同类房价。

    查看全文↓ 2019-05-16 21:26:14
  • 138****3344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3年前开始算的,购买了这套商品房,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查看全文↓ 2019-05-16 21:26:07

相关问题

  •  房屋产权到期后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好根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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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共有产权房让政府和购买者共同享有土地和房价的利益,并且共同承担土地和房产贬值的风险。由于产权及其共享,大大压缩了投机牟利的空间,将使共有产权房对投机者的吸引力大为降低,也使共有产权房比经济适用房更易于防控腐败和寻租。2、随着自住房“共有产权”性质的明确,预计未来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也会有相应的微调。自住型商品房是为了解决中端群体和“夹心层”的需求,在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情况下,由政府给予支持。所谓“共有产权”,就是买房者和政府共有产权。3、自住房政策未来的调整,应该涉及双方的产权份额如何确定,以及上市交易部分的分配比例等。要做到“再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拿走”,首先需要明确共有产权性质,再确定各自产权份额。“共有产权”性质的明确,将有助于自住房销售、持有以及再上市等环节的顺利衔接,使其形成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4、自住房产权性质的明确,是自身发展的水到渠成,同时也是我国保障房政策环境变化的体现。自住房的销售价格,可以做到便宜30%,是因为政府在土地出让阶段对房价进行提前锁定,也就是低房价来源于低地价。政府在地价上的“让利”,让自住房具有了共有产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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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是多少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根据商品房的用途商品房分为三种性质:一种是住宅用房,住宅用房是指提供家庭、个人生活居住使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70年;另一种是商业用房,这类商用房是指用于商业、工业、旅游、办公、经营活动的房屋,其产权年限为40年;此外还有一种是商住两用性质的房屋,多为城市综合体类楼盘,其产权年限为50年。简单来说也就是住宅产权是70年,商住房是50年,纯商业房是40年。但是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具体计算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当天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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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产权到期之后,如果所购买的是普通住宅,因为是住宅建设用地,所以到期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住宅用地上的所有产权人只需要缴纳少量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所购买的商品房是商用住宅建筑或者是工业用建筑,因为使用到年限只有40年或者是50年,在到期之前一年就需要提前进行续期。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所以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会比住宅类的要高。我国的土地始终归属于国家所有,我们所购买的房屋是房屋的所有权,而并不是房屋所在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在土地到期之后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它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则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进行办理,如果不提前进行续期,国家有权利免费收回土地。如果到期之后遇到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会参考回迁房给予相应的补偿。

  • 现在很多老百姓住的都是商品房,而许多人都愿意纠结都于一个问题:商品房的产权年限。众所周知商品房产权年限的是70年,这就让许多人都担心,我们辛辛苦苦做房奴岂不是到头来还是没有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住房。那么,沈阳商品房产权到底有多少年呢? 有一个误区大家应该明确,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说你的商品房产权年限不是从你买房那天开始算的,而是从开发商拿地的那天开始算的。 一般而言,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年限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 国家有关规定显示,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据了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