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自住型商品房产权多少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呢?

134****5566 | 2019-04-23 21:13:39

已有4个回答

  • 153****3347

    1、共有产权房让政府和购买者共同享有土地和房价的利益,并且共同承担土地和房产贬值的风险。由于产权及其共享,大大压缩了投机牟利的空间,将使共有产权房对投机者的吸引力大为降低,也使共有产权房比经济适用房更易于防控腐败和寻租。
    2、随着自住房“共有产权”性质的明确,预计未来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也会有相应的微调。自住型商品房是为了解决中端群体和“夹心层”的需求,在购房人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情况下,由政府给予支持。所谓“共有产权”,就是买房者和政府共有产权。
    3、自住房政策未来的调整,应该涉及双方的产权份额如何确定,以及上市交易部分的分配比例等。要做到“再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把政府那部分拿走”,首先需要明确共有产权性质,再确定各自产权份额。“共有产权”性质的明确,将有助于自住房销售、持有以及再上市等环节的顺利衔接,使其形成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
    4、自住房产权性质的明确,是自身发展的水到渠成,同时也是我国保障房政策环境变化的体现。自住房的销售价格,可以做到便宜30%,是因为政府在土地出让阶段对房价进行提前锁定,也就是低房价来源于低地价。政府在地价上的“让利”,让自住房具有了共有产权的特征。

    查看全文↓ 2019-04-23 21:14:20
  • 151****6945

    2013年10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表示北京今后将加快发展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这份文件规定,自住型商品房购买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而这种共有产权的产权一般以50年为标准,少有的则在70年。

    查看全文↓ 2019-04-23 21:14:13
  • 135****5270

    1、自住型商品房户是政府在土地出让时通过限房价竞地价,原则上销售均价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户型以建设面积90平米以下,不超过140平米,主要是面向社会夹心阶层,买不起普通商品房又不符合保障房购买资格的人。14年1月22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了自住房的性质为共有产权。
      2、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二)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上述两类家庭同等优先,不再区分先后顺序。

    查看全文↓ 2019-04-23 21:14:05
  • 147****1284

    一、《办法》正式版有哪些改动?
    1、《办法》与8月份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一个重要改动。
    在征求意见稿中,共有产权房转让的规则有这样一条: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和代持机构经协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家庭转让房屋。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另外,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后获得商品房产权。

    查看全文↓ 2019-04-23 21:13:57

相关问题

  • 商品房的产权年限70年,平常所说的产权70年,相对于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也就是平常所购买的写字楼,公寓楼的使用年限只有40年。那么当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去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70年后的商品房,土地有年限,房屋无时限房屋产权,其中包括:房屋使用权和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的。70年产权限制指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全部3个回答>
  • 商品房产权是多少年?商品房产权到期后,国家如果回收的话,是否会有相应的补偿?商品房产权年限多少年?常见的商品房产权年限:商业配套40年,办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缩水严重;产权时间我理解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时间,不是房屋产权时间。因为房屋购买后,房屋产权就属于你了,但土地你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国家规定纯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出让年限限**高为70年,商业用地**高出让年限为40年。所以,住房只有40年的土地使用权时间也有可能出现。4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及地上附着物。50年和70年听起来好象对现业主影响不大,但因为《物权法》对综合用地上的房产使用权是否能够自动续期规定并不明确,因此,购买综合用地上的商住住宅还是有一定风险。《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可能的方案是:到期后,你再次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国家再次出让土地使用权。商品房产权到期后怎么?商品房产权到期后,如果国家要收回,是否有补偿?商品房产权年限到期后,国家收回,不会有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全部3个回答>
  • 在正常情况下,房屋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三种分类,70年的主要是指普通住宅,50年的指工业用地,40年的主要是指商业用地。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4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40年,但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参照住宅用地70年的使用期限,我国物权法做出了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里没有对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做出规定,那么按照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大致做出判断,即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需要申请续期,经核查批准,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全部3个回答>
  • 安置房产权多少年1、安置房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2、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3、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4、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安置房产权证办理1、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2、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3、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4、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