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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133****7974 | 2019-05-17 10:02:29

已有4个回答

  • 138****9646

    可以的,但是要避免产生纠纷。

    查看全文↓ 2019-05-17 10:05:23
  • 148****5935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进一步明确,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得出租。

    查看全文↓ 2019-05-17 10:05:19
  • 154****5919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建议你不要去租这种房子。一方面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提倡租的,因为有纠纷的风险,你把钱给了这个房东,说不定那天冒出一个第三者说房是他的,你应交钱给他。
    可以要求房东提供一些能说明他拥有房产的证明,比如让他去房产所开一个此段时间房产证正在被调用办理某事的证明,若这个要求有困难,你就要求和他签一份协议,协议中要写若他欺骗了你,你有权要求退还房租,并由他赔偿“第三者”的全部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5-17 10:05:16
  • 157****4877

    在房屋刚竣工验收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人要隔相当时间才能成为所有权证持有人。在此期间,如果不允许租赁,则不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违背鼓励交易的市场经济原则。

    查看全文↓ 2019-05-17 10:05:13

相关问题

  • 正常来说,只有有房产证的房子才能买卖。你这样的情况想要交易有一个办法可以,让业主做去公证处做不可单方面撤销的全权委托公证。因为房屋面签,过户等都是需要本人出面的,但是做了这个公证的话业主本人不用出面,受托人出面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做了这个公证,以后办房产证,过户这些事你自己去就可以了,业主不配合也不怕,就是注意委托的期限时间写长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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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产权人行使其合法权益的必备要件。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也会给购房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1、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买卖。即使私下成交,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抵押。以房屋抵押进行贷款,是一种银行认可的安全融资方式,如果没有产权证,房屋不能抵押,将影响做生意或投资。  3、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出租的房屋没有产权证,租赁双方发生纠纷(欠租或到期不腾房),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  4、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保护合法权益。当权利人因房屋产权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侵害时,由于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供产权证,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5、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得到补偿。一旦遭遇房屋拆迁补偿,购房人会因没有产权证而有可能得不到补偿。  6、未经登记的房屋不能办理继承或赠与手续。房屋进行赠与或继承时,要办理公证手续。而按规定,没有产权证,公证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继承人和受赠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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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过户的。原因在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否则不会通过申请,其过户的要求也会因房产证的缺失而遭拒绝。二手房交易中,应遵循一般的流程,买卖双方要先形成合意,即达成一致意见,再办理过户。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办理公证而不过户,对购房者来说也有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房人的利益将无法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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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国家没有规定期房交房后要两年以后才可以领房产证,从期房交房到购房人拿到房产证之间,需多长时间,取决于开发商什么时候先办出初始登记。 开发商开发手续齐备,办出了初始登记后才交房,则购房人入住后立马即可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取得个人房产证;开发商存在先天不足,例如资金紧缺无力付清维修基金,或者竣工后土地款要补、配套费还未清,或某项配套建设未完成,或者某项资料缺失,等等的原因,导致初始登记办不成,则购房人办理房产证遥遥无期。《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规定,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分期综合验收。开发项目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屋登记部门在进行房屋登记时,凡未经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项目,房屋登记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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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割?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夫妻房屋分割的司法实践中还要特别注意房屋中有父母出资的情况。二、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处理?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应当按照如下原则处理:(1)首先应当由双方进行协商,具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房屋的价值;二是双方离婚后房屋归哪一方使用,以及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归属所有;三是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补偿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双方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双方就要根据协议的约定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拒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协议履行、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该协议内容依法无效,或者被依法撤销的除外。(2)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仅处理房屋的使用,而不处理房屋的所有。(3)在法院对该房屋的使用作出判决之后,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的,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就该房屋的价值和归属协商一致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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