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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产证出来当天可以抵押吗?政策怎么规定的呢?

131****5949 | 2019-05-17 10:06:17

已有5个回答

  • 143****6704

    一、现房抵押
    (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银行借款合同;
    (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二、期房抵押
    (1)购房预售合同;
    (2)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
    (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查看全文↓ 2019-05-17 10:06:54
  • 132****2313

    1、只要抵押登记完成后,房产的产权证可以拿回来,但他项权证不能拿回来。有的地方登记机关操作不规范,银行会选择除了他项权证外还要求借款人把产权证也放在银行,同时一般会注意借款人是不是去挂失(挂失一般要公告声明的)。
    2、还清贷款后,凭借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及贷款还清的手续,去房管局领撤销抵押登记表,由银行在表上盖章确认后,就可以去房管局办理撤销抵押登记,**快当天就可以拿到,一般情况下是3—7天。

    查看全文↓ 2019-05-17 10:06:49
  • 153****2531

    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
    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 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他项权证>放在银行,你的产权证上面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他项权证>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

    查看全文↓ 2019-05-17 10:06:45
  • 141****1117

    如是按揭的房产证办出来可领当天交完契税后,要顺便办理抵押登记的,给业主的只是房产证的复印件。原件是要抵押给银行的。如是全款支付的,房产证办出来后,交完契税等,就直接原件给你的了。

    查看全文↓ 2019-05-17 10:06:39
  • 158****0070

    **近贷款收的挺紧,你可以抵押贷款,但是能不能**终贷款出来不好说,银行的额度很多时候都不够用

    查看全文↓ 2019-05-17 1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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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现房抵押(1)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4)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5)银行借款合同;(6)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二、期房抵押(1)购房预售合同;(2)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3)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4)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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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房子没有贷款,在没有做别的抵押,可以贷款,你可以继续住你的,但是要按时还款,不然银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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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注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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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虽然房产证没有下来,但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卖方一般无法反悔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3.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4.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5.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6.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2.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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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虽然房产证没有下来,但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卖方一般无法反悔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3.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4.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5.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6.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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