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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能取公积金吗? 成都离职了公积金可以提取吗?需要什么材料!

137****7322 | 2019-05-19 19:58:58

已有3个回答

  • 136****5027

    北京公积金业务如果状态在单位名下(缴存或封存),必须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他人办理都不行。

    如果状态为封存在管理部名下,就可以自己办理了。

    如果你查询还封存在公司名下,可联系公司人事办理一下封存管理部的手续。

    农业户籍离职后支取公积金,请先确认是否以后都不在北京缴纳公积金,因为原则上允许农业户籍支取公积金是考虑离职离京工作的前提。

    如果仅是因为离职就申请之后,可能会出现不能再在京缴纳公积金的问题,尤其是同一区同一管理部的情况。

    农业户籍离职支取公积金提供以下材料:离职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用于支取的银行卡。

    查看全文↓ 2019-05-19 19:59:13
  • 155****4378

    以提取。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 达到以下条件的,即可领取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查看全文↓ 2019-05-19 19:59:09
  • 138****5749

    1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提取办法》)完成修订,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已于4月15日正式发布,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行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什么不妥吗?为什么要修订?关于老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需具备哪些条件?办理的时候要带什么资料?提取额度又是多少呢?针对网友关心的问题,16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四问四答。

      1、现行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什么不妥吗?为什么要修订?

      近几年来,住房公积金的外部环境和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提取办法》相关政策与广大服务对象需求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保障性,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现行相关提取规定进行了合理修订和整合,形成了新的《提取办法》。

      2、这次新办法取消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和“农村户籍职工离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是出于什么原因?

      为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专用性要求,逐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新修订的《提取办法》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和“农村户籍职工离职”提取。按照《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建金〔2018〕46号)文件要求,将“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办理离职提取”调整为“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的”。同时,放宽异地购房提取范围,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无自住住房,在省内购买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的,无需再提供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材料。此外,新办法还新增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3、关于老小区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需具备哪些条件?办理的时候要带什么资料?提取额度又是多少呢?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支持力度, 提高职工既有住宅居住品质,新修订《提取办法》新增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在加装电梯时实际出资,且能满足一年内未办理过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的条件,便能办理相关提取业务。前来办理业务需要带的资料有:①相关身份证明材料;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④电梯竣工验收报告;⑤加装电梯费用每户分摊费用决议;⑥电梯使用登记证;⑦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提取额度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并且不能超过业务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月余额之和。申请时限为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新《提取办法》今年9月1日起实施,所以这项业务也要9月1日才能开始办理。

      4、新政策在租房提取方面是否有新的变化?

      考虑到租房人租房备案时需出具不动产权证的实际困难,为加大对市民租赁自住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这次修订的《提取办法》一是将租房提取纳入了住房消费范畴;二是调整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提取金额的计算方式;三是增加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无房职工可直接限额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四是限定同一套住房**多可提取限额等相关内容,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当然,这项业务也要9月1日才能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5-19 19:59:04

相关问题

  •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可以提取。如果是本地户口,暂时不能提取。成都市公积金管理规定,在非住房需求消费上,除大病外,只有非成都市农业户口在离职时凭离职证明,户籍资料,联名卡等可以当场提取全部公积金,其他情况不允许。依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业务申请条件(一)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二)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三)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提取范围:①职工离退休;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③出国定居;④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⑤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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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员工是属于进城务工人员的话,离职后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提取手续的。需要材料:(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2、如果非进城务工人员,而是本地人员的话,那么就需要满足一定要求才能进行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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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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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流程: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职工或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对应提取情形应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提取人数较多时,应由单位统一办理。2、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结。3、公积金中心拨款。公积金中心将所提公积金直接划入职工绑定的银行账户内,职工按以下顺序选择绑定银行账户:(1)、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账户;(2)、社保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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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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