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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没迁户口能办房产证吗?应该怎么办理呢?

136****5535 | 2019-05-23 19:26:44

已有3个回答

  • 157****4251

    离婚后男方的房屋应为男方一方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因为拆线补偿是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拆迁跟户口关系不大,一般以房屋所有人为准,如果仅仅有户口但是房屋产不属于你的话,是不可以分到钱的。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如果当地没有主动公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权向拆迁工作人员索要。
    2、如果发现有张贴的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一定要发动大家积极提出意见,甚至可以联合半数以上的被拆迁人签名要求召开听证会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
    3、主动要求公开公示收集到的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并要求说明未修改的原因。
    4、如果当地拒不履行以上义务,或者方案里有明显违法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内容,那么被拆迁人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对补偿方案进行司法审查。

    查看全文↓ 2019-05-23 19:27:14
  • 147****2968

    在当事人的母亲户口未迁入该房产的前提下,当事人是不能投靠入户的(否则在当事人未婚、未就业、无房产,并且年龄符合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前提下,是可以迁入的):
      1、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
      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也无法申请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查看全文↓ 2019-05-23 19:27:09
  • 143****6377

    可以,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5-23 19:27:04

相关问题

  • 可以,办理流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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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子收楼前,地产开发商都会将房产地址备案到派出所,只要在派出所备案该了,就能将户口迁入未出房产证的房子。个别开发商收楼后也未将房产地址备案到派出所的,则不能将户口迁入。要确定新房能否迁入户口,需要拿购房合同到房产所属的派出所询问。

    全部3个回答>
  • 如果在城市(含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并已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已实际居住,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2购房发票或《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注意,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户口迁移请到辖区派出所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不过需要以下条件:如果在一个城市(包括一个城镇)购买商品房并交付费用,公安机关已经编制了楼牌号码,本人已居住于此,那就可以可以办理户籍登记搬迁。另一个前提:是购买合同必须是从开发商签署的购买合同。此外,询问开发商是否已表示将购买合同交给房管局备案,如果有记录,则可以迁户进入。不能进入户口登记不与开发商签订,或者开发商没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发送到房管局,或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交,不能进入户籍登记。

    全部3个回答>
  •  没有房产证并已交房入住,请出具: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复印件,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物业出具居住证明社区民警确认,等同房产证可以迁移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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