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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134****0089 | 2019-05-24 16:20:47

已有5个回答

  • 138****1498

    房产为 ‘动迁安置房‘ 的买卖是有条件的,限制期一般为三年(即三年内),房屋拥有者不可进行转让和买卖。此类房屋的产证分为’大产证‘和’小产证‘。前者为房地产开放商所持有的总片区产证,归属在房地产开放商名下,所以大产证不能抵押贷款;后者为房屋拥有者所持有的归属在个人名下的产证,同一般房产证。小产证必须同时满三年以上,‘动迁安置房’才可进行交易或抵押贷款,缺一不可。所以,提醒广大朋友,房产为动迁安置房时,必须清楚大小产证的登记日情况。这个全国各地大致雷同。

    查看全文↓ 2019-05-24 16:21:13
  • 142****6178

    拆迁房不可以抵押贷款,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为政府征收行为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安置房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种房屋一般是5年内禁止上市交易的。那么对于此种房屋,自然银行在5年内也不接受抵押。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非因公共利益,其实是涉嫌违法征收的)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房屋如果证件齐全,则如同市场上的商品房一样,正常交易流通,可以随时抵押。

    查看全文↓ 2019-05-24 16:21:06
  • 147****6629

    一般来讲,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动迁房是否可以贷款,取决于动迁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资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之后就可以将动迁房抵押贷款。但根据《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根据《担保法》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都是不能抵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查看全文↓ 2019-05-24 16:21:03
  • 135****2863

    相较于其他贷款产品,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更高,因此资金需求量较大的朋友更青睐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不过,房屋抵押贷款对于抵押房屋有明确要求,并非所有房产都可以申请贷款。**近很多回迁的朋友向小编咨询: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安置房贷款如何办理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安置房可以贷款买卖吗?安置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安置房可以贷款买卖吗?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日渐提速,拆迁问题变得逐渐普遍,这也直接催生了一类型兴房产-安置房。实际上,安置房是政府对于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通常情况下,安置房是可以申请贷款的,但也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目前来看,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安置房就可申请贷款:

    第一,因房产因素动迁,由动迁公司为拆迁户购置的中低价商品房,是可以申请按揭贷款的。

    第二,如果土地证属于国有的,可上市交易的安置房,就可以申请贷款。

    安置房贷款流程是什么?
    安置房贷款办理基本流程如下:

    1、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填写纸质申请表,同时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2、银行在经历调查、审理流程后,审批通过后签订受理相关合同;

    3、持资料前往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4、银行签贷款合同,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5、银行放款,借款人根据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款,直至款项结清。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安置房是现房,再加上小区配套较完善,价格普遍低于市场价,因此很多购房者更愿意购买安置房。不过需要提醒一点,具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可以进行合法买卖。如果大家买到的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购房者实际权益是无法受法律保护的。

    查看全文↓ 2019-05-24 16:20:58
  • 132****2311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而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如果拆迁安置房有相关法律证件,其交易与普通房屋没有任何差别。



    买安置房需要注意什么?



    1、注意政策规定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2、注意价格

    拆迁安置房基本都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有所差异,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注意产权共有人

    我们不排除有些拆迁安置房还存在房屋共有人,而共有人也是房屋交易中风险的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



    4、注意屋质量问题

    安置房的利润往往是被套死的,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当然也有比较好的安置房师范工程,这样的安置房质量相对会好一些。



    5、注意交易时间问题

    很多安置房在交易的时间上政府会有所限制,因为避免影响安置房的低价震荡楼市,一般是几年之内不让上市交易。而且安置房价格比较低,但是如果房价出现波动,房主为了获得更大利益,有可能过户时候转过给出价高的购房者。



    6、注意能不能贷款

    如果安置房没有房屋产权证,则不能办理贷款,有房屋产权证的安置房是可以贷款的。具体要看不同银行是否愿意接受抵押,有的安置房在公积金管理也可以办理贷款。



    7、注意房产证问题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归为国有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有产证的安置房买卖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产权证就是小产权房,购房者也就没有产证,是不可能的,一旦房主反悔,购房者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

    查看全文↓ 2019-05-24 16:20:54

相关问题

  • 招行接受产品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要求已办妥产权证明,可以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情况,具体农民房/拆迁房/自建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等能否申请贷款,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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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很多被拆迁户在房子拆迁后政府会让拆迁户搬到安置房中,这帮助很多拆迁户解决了房子的问题。但是由于很多人不了解安置房的具体事项和购买方式。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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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拆迁补偿款肯定高于购房费用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部3个回答>
  • 拆迁安置房可以贷款,但一般不需要贷款,因拆迁补偿款肯定高于购房费用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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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讲,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动迁房是否可以贷款,取决于动迁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资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之后就可以将动迁房抵押贷款。但根据《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根据《担保法》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都是不能抵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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