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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写盖楼日期正常吗?谁能说说呢?

131****6395 | 2019-05-29 15:52:42

已有5个回答

  • 135****0563

    一般土地证上才会写土地使用权年限。但是近年很多城市把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了。所以原房主的房产证上不会有。
    1.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只能有使用权。所谓开发商买地,实际是买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年限与土地性质有关。一般常见的有居住用地(**高70年)、商业用地(40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很多人觉得会有补偿,土地到期了房子还是自己的。。。很遗憾,依照法律明显是没有的。。。
    4.同时根据《物权法》居住用地期满后“自动延续”(记住没有说免费),所以到期后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就是再跟国家买使用权。如果不是居住用地就要在到期之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看政府批不批准了。

    查看全文↓ 2019-05-29 15:54:08
  • 157****3352

    不是永久的,你买的房屋是永久是你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则不是。也就是说,你的房屋是在国家土地上的,国家可以征收,但是要给你拆除你房屋的补偿。当然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国家不能随意收回。

    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还要除去开发商建设的时间。但是到70年可以在国家续费继续使用。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的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5-29 15:53:56
  • 144****9424

    可以通过书面催告补充。合理时间内未交付提出解除合同或者要求承担违约。

    查看全文↓ 2019-05-29 15:53:44
  • 156****3959

    你说的是70年的大产权,放心吧就像你的个人简历档案一样,
    房子的基本信息在房管局也有的。

    查看全文↓ 2019-05-29 15:53:26
  • 154****4312

    房产和土地是两个概念,所以当你建房时要先看土地使用年限。如果和法律法规冲突,就有可能是登记错误,应该到登记机关更正。

    查看全文↓ 2019-05-29 15:53:10

相关问题

  • 买房子要两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房子的使用年中限可以从土地使用证上看到。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时间从领取土地使用证那刻开始计算,而房子开工前就要办土地使用证,所以房子的使用年限要减去房子修建时间和出售花费的时间,房子的实际使用时间就是六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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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地方的房产证不一样.。有些地区房产证上无竣工日期项,你可以到房屋交易中心确认产证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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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发证的地方问一下,然后在发证地方的档案室取档案,按档案上给你从新编写新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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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过户后一个月产证下来正常。《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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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情况下办理房产证需要受理日起22个工作日。产权登记与产权审查确认同步的原则;2、登记产权现状的原则;3、产权人亲自办理的原则;4、权利人会同的原则;5、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的原则。为了便于市民办理房产证,现将办理房产证的一般程序提供如下:房地产登记一般分为五个程序,即登记收件、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收费发证。(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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