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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直接撤销房产证吗?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31****6743 | 2019-05-29 20:19:36

已有3个回答

  • 143****8373

    准备资料去当地房管局就可申请办理。一、办理条件: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可办理。二、办理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三、办理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四、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办理费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总结:买房时的合同,发票,契税证,完税证,维修基金发票都要留好,办理房证时均会用到,在对待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上,购房者务必要注意,避免栽跟斗。

    查看全文↓ 2019-05-29 20:20:00
  • 151****5637

    可以,但是还是要去房产局的。法院给的只是有效力的判决。

    查看全文↓ 2019-05-29 20:19:55
  • 158****1209

    房产证的名字是我原来的名字,现在以改名了{他们起诉书上写着原来我叫李XX现改名张XX}他们依据户口本登记姓名为准要求撤销我的房产证{可是现在的户口本没有原来的名字了,管户籍的也查不到我原来的名字,我的毕业证上写着我原来的名字,同学也能证明我原来叫什么名字,原来改名字时曾用名是我原来的名字,98年换户口本时,曾用名就没有了,就是现在的名字,查不到曾用名了。
    我的房产证原始档案也有点问题,原始档案上写着86年建房属自购之建,86年我才是16岁没有建房能力,在原始档案中没有父母的委托书,我的房产证写着房屋间数2间,可是建筑面积是5间房屋的一半,母亲的房产证上写着3间,建筑面积也是5间房屋的一半, 法院是否依据:房管局没有按户籍姓名填写真实姓名,依据86年我还小没有自购自建能力,在档案中没有父母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书,实际面积与间数不符来撤销我的房产证呢? 继父的孩子告的是政府和房管局,我是第三人出现的 继父的孩子要求法院依法撤销我的房产证 在派出所查不出我原来的名字,只有现在的,只有同学和毕业证上才能证明我原来的名字,98年以前的户口本曾用名是原来的名字,98年以后换户口本曾用名就没有了, 现在已开庭法官认为我的证据不 足,原因是1}我继父,和母亲没有在房产档案中证明这处房产给我。
    2}当时我16岁没有自购自建能力,3}原告认为我的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57平方米按实际丈量为2间多,而在房屋间数上填了2间不符合实际情况,4}办证时房管局未查验第三人身份证,5}原告认为我的房产证申报四面墙界时东墙为我继父,南邻张东。
    卷内备考表四邻名字,东邻是我母亲,南邻是张东的儿子张小。6}原告认为我的房产证建成年代是86年而我母亲的房产证的建成年代是89年。

    查看全文↓ 2019-05-29 20: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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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注销.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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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如果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产权证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适用《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必须在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后才能提出解除。2. 合同的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因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终止的行为。合同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协议解除、法定解除、约定解除。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解除合同的,属于法定解除。3.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4.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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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已经过户,那说明房屋产权已经发了变化,一般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变动的规则是有效的合同+不动产产权登记已经办理产权过户,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发生了法律的效力,返还房屋程序很难实行,整个交易和转让都已经完成。但还是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房产过户。一、赠与性质 赠与已经交付的,就不能任意撤销,已经过户不能随意要回来。要撤销赠与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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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备资料去当地房管局就可申请办理。一、办理条件: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可办理。二、办理材料: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三、办理流程: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3、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并提交拿测绘图(表)4、领取相关申请文件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6、提交申请材料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四、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办理费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总结:买房时的合同,发票,契税证,完税证,维修基金发票都要留好,办理房证时均会用到,在对待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上,购房者务必要注意,避免栽跟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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