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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给发土地使用证吗? 土地使用证能在离婚中当证据吗

134****3968 | 2019-05-30 18:16:17

已有3个回答

  • 151****8334

    房产=房屋+地产。通俗理解就是,宅基地和房屋在一起构成了不动产,才体现了价值。一般理解,判决房子平分,那么土地也是平分了,当然,有个特别的约定更好。
    另外,男方很难把宅基地的集体土地证变为国有土地的,宅基地一般只能是集体土地,土地权属性质不可轻易改变。
    如果遇到征地补偿,一般是房地合一的补偿价格,就是不动产补偿,你既有判决书,平分,那么双方都有收益的。

    查看全文↓ 2019-05-30 18:16:32
  • 151****4198

    您好,土地使用证可以作为证据,但土地使用证不是房产证,它只能证明土地的权属,不能证明房屋的权属。
    就你说的情况来看,后面接的两层楼应该是老夫妻跟小夫妻共有的,如果能确定相应份额,那应当按照份额给女方一定的金钱补偿;不能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应当是四人平分,这样应该分给女方四分之一的份额,男方要房子,给女方相应的金钱补偿就行了。
    但是,还有一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是不会处理分割的,只能是在法院主持调解的情况下才能处理解决,判决的话,不给处理。所以建议调解结案。

    查看全文↓ 2019-05-30 18:16:26
  • 155****5464

    离婚后农村土地经营权如何分配?没有女儿签字的分家单,有效吗?工资条信息不详细,能当讨薪证据吗?今天中国乡村之声《举案说法》栏目邀请律师,替大家出主意给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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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农村土地经营权如何分配?


    案例

    董大哥和张大姐1997年登记结婚,1998年生下了小董。2004年,村里承包地重新分配,家里5口人:董大哥父母、董大哥一家三口,都分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人2.15亩,全家一共10.75亩。董大爷作为家庭代表在土地承包合同上签了字。



    2005年,董大哥和张大姐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小董抚养权归张大姐,夫妻共同财产归董大哥,董大哥按月给付抚养费。离婚11年后,张大姐和小董把董大哥父母、董大哥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返还他们4.3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董大爷签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谁所有?

    家庭联产承包以户为主单位进行承包,签合同以户的代表来签订合同,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收益,是以户的所有人共同所享有的。







    承包地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在理论上有争议,但我认为属于共同财产。首先我国的《婚姻法》没有排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一种准共有。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农村承包地,虽然土地所有人是村集体共有,但土地的经营权是分配给村民的,村民可以占有、使用土地,也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收益。



    所以**终在这个案件中,张大姐的诉讼请求法院没有支持。



    如果要回承包地,需要跟村委会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吗?

    不需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进行过几次,有法院的判决即可。





    小董要求返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讼请求为什么没有支持?
    小董需要先通过村委会确定哪块地的承包经营权属于他,然后通过诉讼的形式排除妨害。因为确定土地的界限(如地块的四至、面积等)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只能通过行政手段确定。否则法院只是判决小董享有10.75亩中的2.15亩承包地,那这种诉讼是没有可执行性的。所以在类似案件中,提起诉讼前需要先确定土地的界限。





    法院**终判决被告退还小董近三年的土地收益,为什么之前几年的土地收益没有支持?
    实践中,法院不主动对诉讼时效进行解释说明,也不会主动使用诉讼时效进行裁判,但是当事人是可以在抗辩中提出诉讼时效的问题的。在案件审理中,董大哥等人提出了诉讼时效的问题,因此法院以2005年至2013年涉案土地的收益,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判决不予支持。



    提醒大家,自己的权益被侵害,一定要及时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超过诉讼时效部分的权益很难保证。

    查看全文↓ 2019-05-30 18: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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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产证办理程序和所需费用如下:  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费用:  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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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登记规则》规定,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所以,应该拿着离婚判决书去当地国土局申请登记,以维护你的权利。。另外,判决房子平分而土地依据房地一致原则,也应该是分割登记的,如无法分割登记,则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进行登记。。至于你说的单方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再卖掉,这中间的难度可就大了,估计单方是办不到的。。你登记过后,如遇国家征收土地,女方能否得到一半补偿,关键是看当地如何规定和处置的(无论谁在使用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属于个人,所以对土地的补偿也是给村上集体所有的。至于集体如何进行分配,需要进一步落实清楚)。。不明处可去当地国土部门土地登记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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