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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 农村自建房子土地证是一个人名字可以增加兄弟名字吗?

138****1377 | 2019-05-30 20:09:23

已有3个回答

  • 153****4841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
      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查看全文↓ 2019-05-30 20:09:36
  • 135****3978

    可以。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根据宅基地规定,宅基地是以户(户)为对象的,证件上写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也就代表了一个家庭。而土地证也是如此,农村按照每户几个人来分配的土地,所以家庭成员对于分配的土地其实是平均共享的。
    因此,想在土地证上加名字其实是可以的,如果涉及到拆迁,也是以土地面积和户来做衡量,房屋拆迁等也并非给予个人补偿而是给户的。等到老人百年后,宅基地房屋照样可以继承,土地在下一次分配之前也是由家庭成员继续拥有的。就算农村土地证没有写上全部家庭成员的名字,农村土地所有权也代表是整个家庭,并非个人独有。

    查看全文↓ 2019-05-30 20:09:33
  • 142****2790

    观点一

    土地是国有制的,根据国家宪法与政策,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政府可根据政策有适当调整的权力,合法农民有使用和管理的权力。生产资料为公有制时,土地农民不当家,使用与管理权皆有生产大队与小生产队掌握。在公有制土地由村民承包使用管理的时期,其所有权有所不同,村民的土地与政府直接挂勾,经过确权登记,这块土地虽为国有土地,在政策的引导和政府的主导分配下,在规定不变的几十年内,村民享有专有使用权,管理权和流动转包和转让权。但任何人,包括政府机构也无权干涉,征收,岀卖,和强制性的转包权,一切动用农民的土地包括征收占用一是得有政策下达和上级政府下文传达,经村委会和村民协商同意,村民鉴字盖章方可动用并有一定的补偿措施。即是国家征用,比如:机场,铁路,公共设施,养老院,公墓基地,和公益性用地,而是必须占用的,也得村民村委会同意,鉴字盖章,逐级上报核准,再经省一级国土资源厅和省政府鉴定核准占用的是什么性质的土地,用向何处,核准落实无误后,方可批准并下文征收,并根据政策给予一定的补偿。而地方征收占用土地无权超过一亩,三亩以上者必有省级批准,任何一级政府无权滥用滥占滥收,即是坑,塘,沟,荒,老坟地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收和占用及买卖。每一项动态均须三级(单位,政府,个人)协商同意,鉴字盖章方能实施。否则均属违法行为。农村土地在村民有权使用和管理的年限范围内是有权自治的,即是国家征收占用,也必须经村委会和个人同意鉴字盖章为准。强制征收是违法的。

    观点二

    随着近些年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征收价格也是水涨船高,许多以前不被人们重视集体土地也成了“香饽饽”,那么,政府在征收集体土地时,需要村民签字同意吗?下边,听笔者分析一下:

    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属于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征收
    《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事关村民集体利益的事项要征求村民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查看全文↓ 2019-05-30 20:09:29

相关问题

  •  先由父亲同儿子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  以上是办理过户手续的两种方法,请当事人自己从经济和快捷的方面选择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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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然后凭公证书和土地证等到国土局办理加名,只收手续费。

    全部3个回答>
  •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  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的,房产证可以添加名字的。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办理流程是: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办理流程是: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第三种情况: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3、万分之5的印花税。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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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更名。如果全部是农业户口,先到公证处办理分家析产约公证(公证费500元),然后凭公证书到行政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在办房产证时,新的房产登记条例有规定,必须提供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你无法提供这个证明,就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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