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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能加名字吗?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改使用者名字吗

144****2679 | 2019-06-11 14:12:00

已有4个回答

  • 156****7424

     先由父亲同儿子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后到房产所属管辖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的“证件事物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评估材料、鉴定材料、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办理赠与过户手续,要缴纳4%的税费。
      以上是办理过户手续的两种方法,请当事人自己从经济和快捷的方面选择进行过户。

    查看全文↓ 2019-06-11 14:12:16
  • 156****4390

    这个是可以的,只要在你们办理土地证的时候就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加上去

    查看全文↓ 2019-06-11 14:12:13
  • 143****4216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更名。

    如果全部是农业户口,先到公证处办理分家析产约公证(公证费500元),然后凭公证书到行政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

    在办房产证时,新的房产登记条例有规定,必须提供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你无法提供这个证明,就办不了。

    查看全文↓ 2019-06-11 14:12:09
  • 132****4922

    父母有一套房子在登封家园,母亲已经去世,想把房子过户到父亲名下,应该怎么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



    你好,你父亲本人需要到不动产窗口提交: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你父亲身份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房产证和土地证);

    4.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继承免税凭证和登记费凭证,由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场出具);

    5.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如果不想办理公证和进行法院调解,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a.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b.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为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c.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d.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e.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f.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g.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 遗赠扶养协议;

    h.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房产证加名字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近日网友“大浪淘沙12”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平台进行问政



    我和妹妹共同出资买了一套公寓,当时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妹妹说她咨询过工作人员,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所以房产证上只有我妹妹的名字。



    但在前几天,我听说房产证是可以写两个人名字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办理?


    市国土资源局回复如下:


    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具体需要提交: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夫妻过户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过户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及生效证明);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查看全文↓ 2019-06-11 14:12:05

相关问题

  • 对于个人住宅房是地随房走,只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随之取得,如果是划拔土地也是同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只是不可以上市交易,如要上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有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我国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不归个人所有,过去土地是丙君的名字,现在乙君在此土地上建了房子并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丙君就失去了土地使用权。这房屋互相交易是没有影响的。房屋产权变更后再去变更土地使用权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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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然后凭公证书和土地证等到国土局办理加名,只收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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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  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  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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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不能抵押,且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根据我国担保法,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做为抵押。  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抵押,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抵押。所以,如果想用土地在农村申请抵押贷款的,还需要看清楚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哪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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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事宜。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扩展资料:案例:2010年12月3日,关坪村村民肖某由于欠下符明100多万元债务无法偿还,旬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将肖某在旬阳县关口镇关坪村三组的143.5平方米的一处河堤边的庄基地估价33万元判给符明以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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