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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只办了**可以卖吗?该怎么交易呢?

153****8898 | 2019-05-30 22:38:13

已有3个回答

  • 156****1673

    可以,但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进行了交易,要卖的话得先还清余款,并且不够五年要多交税。 然后才可以卖。当然,你也可以考虑由买方先付部分款项给你还了余款,就可进行交易。

    查看全文↓ 2019-05-30 22:39:19
  • 141****8800

    房子付了**,按揭办不下来是不能转卖的,必须在交房后拥有正式产权才可以进行转让交易。只能和开发商协商退款或者再未签订购房合同时转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查看全文↓ 2019-05-30 22:39:10
  • 152****7123

    只交了**的房子不可以卖,除非将房产抵押贷款提前还清,因为在你房产证抵押贷款未还清贷款的前提下,房产证是在银行作抵押的,这时候是不能进行房屋的任何交易的。
    1、《担保法》第四十九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查看全文↓ 2019-05-30 22:39:00

相关问题

  • 这个很简单,看你描述的应该是没有签订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没签合同之前任何操作都是可行的,给你几点建议:直接找到一个买房人,可以按每平米比市场价优惠200(幅度自己把控)的价格卖他,他交钱给你,你交钱给开发商,等到超过一半房款或者全款的时候你去开发商那里过户把合同签订成他的,你们私下可以先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第二呢,就是你直接找到一个下家,以每套加XXXXXX元好处费直接把名额让给他,给开发商的借口随便找,这是我七大姑八大姨的远房外甥的二表弟的侄子家小儿子的女朋友家的邻居,等等 等等,就是我让给我亲戚了,你能不给我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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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自住型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 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定: 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如有疑问请追问,如果满意请及时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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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贷款的。贷款准入条件是:借款人及配偶、其他产权人及配偶必须为中国国籍;借款人:25到55周岁;其他产权人:18到60周岁;借款人必须为产权人之一;所有产权人两两之间必须为配偶或直系血亲(父母/子女);不接受当前有坏账客户;不接受有严重逾期客户,半年不能有3次以上逾期,一年不能有6次以上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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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相关规定,自住型商品房是要在取得房本之后的5年才可以卖的,而且30%的收益需要交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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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定销商品房证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按照规定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要符合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完成一定量的工程投资等条件。  二、相关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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