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户口户籍 >详情

 拆迁商品房看户口分房吗?政策怎么规定的呢?

153****7410 | 2019-05-30 22:44:38

已有5个回答

  • 154****1223

    拆迁按户口分房,会有相应的安置标准,每个人口多少面积,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上会有明确的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5-30 22:46:14
  • 132****0974

    城市房屋拆迁主要是针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赔偿, 对户口一般不考虑, 不过,户口人多,房屋少,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户的拆迁有很多优惠政策! 主要靠协商!

    查看全文↓ 2019-05-30 22:45:54
  • 136****6544

    1、房子拆迁首先要区分房屋的土地性质。在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不同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现在叫房屋征收,适用法律是国务院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依据该法各地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征收补偿是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即对房产证登记的谁就对谁补偿安置,与户口无关。
    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现在叫征地拆迁,适用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实施细则。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不作价对个人补偿,地面上建筑的造价经评估后对房屋所有权人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对本村集体经济成员即本村户口的每户人家可以分配一块宅基地,其分配面积大小与家庭人口相关,具体分配方法还要从其村委章程规定。部份集体经济有公共积累用于拆迁安置分配的,是按户口的人头数给予分配补贴。

    查看全文↓ 2019-05-30 22:45:41
  • 136****4539

    你好。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存在按户不按户分的政策。
    不清楚你们家是公房还是私房,我分开回答。
    如果是公房,以租赁合同记载的承租人为补偿对象,依照租赁合同上的面积进行补偿。拆迁安置协议由承租人签订,补偿款补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对同住人进行安置。同住人就是指的是在被拆迁房屋里的户口本所列户口并实际居住的人。
    如果是私房,以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为补偿对象,依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进行补偿。拆迁安置协议由所有权人签订,补偿款补给所有权人,由所有权人对其他家庭成员进行安置。
    也就是说,拆迁补偿安置主要是按面积来补偿的,跟户口没关系。
    当然,如果你们家房子属于上海市111号令中规定的可以按面积标准置换的房屋,安置后的面积达不到**低住房标准的,以每人为单位补足到**低住房标准。

    查看全文↓ 2019-05-30 22:45:26
  • 143****2468

    是不同的说法来的,不能这样比较的。拆迁房是指房子的来源是拆迁后回迁得来的,商品房是指房子的性质是可当作商品买卖的意思。具体能不能迁户口和落户主要看迁入地的规定,一般是看房子有没有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9-05-30 22:45:16

相关问题

  • 1、宅基地拆迁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凡是宅基地证上有名字的人都能有分房权益。2、现有动迁政策有两种:一、按照人口来安置,二、按照土地房屋面积来进行动迁安置。3、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仍为权利人以及对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4、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5、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若该户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他处已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该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一般由该户房屋原权利人的继承人取得。

    全部3个回答>
  • 各地的政策不一,到当地 国土资源局 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询,参考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全部3个回答>
  •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具体说来: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相关批准文件未记载建筑面积,或者虽无批准文件但在1981年以前已经建造用于居住的房屋,以有资质的房地产测绘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   承租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以房屋租赁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的公有居住房屋,以租用公房凭证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租用公房凭证记载的是居住面积的,按下面所列的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公寓2.06、独立住宅1.83、新里住宅1.82、新工房(有电梯、成套)2.00、新工房(无电梯、成套)1.98、新工房(无电梯、不成套)1.94、“两万户”新工房1.65、旧里住宅1.54、简屋1.25。

    全部3个回答>
  • 1. 不算二套房的,单位职工房只有使用权,不能妈妈或抵押的,所以也就不存在在房管局做备案,办理处独立房产证的。2. 商品房是独立大产权的房屋,是可以在房管局做备案,且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房子。3.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全部3个回答>
  • 部分拆迁房目前没有产权证,不可以上市销售。而国家正在整治小产权房。如果自己住可以买的,拆迁房在价格上相对商品房有一定优势,但是以后不好出手,当然不排除地理位置优势,比如学区房的拆迁房就比较好。商品房价格相对高一点,但是购买以后各方面保障比较齐全。比如产权证、二手房转手等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