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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期房先不买产证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144****7262 | 2019-05-31 11:19:07

已有5个回答

  • 133****1077

    一、不建议购买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因为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风险较大,严格的说是不受法律保护或者不完全受法律保护的。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三、市面上确实也存在一些打法律擦边球的情况,比如对交易进行公证,或者改底单,公证应该可以视为预购买房屋的一种要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用,只能保证在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
    四、购买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房屋的注意事项:
    1、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交易风险较大,在购买或出售时应谨慎。
    2、如果要交易这一类型的房产,双方应对房产进行详细了解,对于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要有明确的认知,对不能按期取得产权证的可能要有预期。
    3、对购买者而言,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
    4、对购房者而言,买卖合同的条款中一定要要求卖方明确承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以及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
    5、考虑到房价经过一段时间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约。
    6、在制定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时,要考虑到一段时间后,因政策波动造成贷款政策变化、税费标准变化、甚至一方或双方交易资格发生变化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查看全文↓ 2019-05-31 11:20:46
  • 137****0160

    开发商应当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
    预售的商品房需要在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领取产权证。
    所以不能说明还没有备案,产权证是要在交付使用后才可以办理的。
    限购令只是对规定颁布之后的购房行为进行规范,不述及以往。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九条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查看全文↓ 2019-05-31 11:20:25
  • 152****9793

    买房子不但是购买居住权同时也购买产权,其实更重要的是后者,产权代表这套房子是你的私有财产,是你的财富象征,而能证明产权的就是房产证。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比如数年以后你的小区要拆迁,没有产证的房子是得不到或者得到很少补偿的。一般地理位置不错的小区即使开发商跑了也会有另一家开发商接手的,你要问问是暂时房产证办不到还是永远办不到,如果是后者,建议不要买。如果是前者,还是可以考虑的。

    购房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风险有:

    1、 有买卖合同无效的风险。卖房人欲出售尚未取得两证的房屋,首当其冲的法律障碍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卖房人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因此,如果卖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前出卖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发生争议时卖房人仍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则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同时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

    2、 没有产权证就等于没有权,的不当风险都是从这一点出来的。在期房买卖中,更大的问题是——暂时谁都没有权。由于这两个特性,风险是无法完全消除的。

    3、现实中无两证的二手房更多的是期房,在建成之前房屋质量如何根本无从判断,这必然为二手房的交付留下了质量隐患。

    4、无两证的二手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卖房人“一房二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卖房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还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法交房、按时交房、质量瑕疵等风险。

    查看全文↓ 2019-05-31 11:20:18
  • 137****2087

    房产局规定,没有房产证以及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不予办理过户,而按揭还款状态的房产就属于不允许过户的类型,也就是说你们得先还清银行的房贷才可以进行过户,如果你想按揭买这套房子,必须是你个一次性还清了贷款,然后过户到你的名下,然后你才可以申请按揭贷款
    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
    A、 买卖双方提供资料并签署银行的相关法律文书;
    B、 银行审查后向售楼方出具《贷款承诺书》;
    C、 买卖双方办理过户;
    D、 过户后买方与银行(中介)到国土部门领取过户后的《房地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
    E、 银行到国土部门领取抵押登记资料后放款;
    F、 将贷款划到售楼方指定的帐户;
    交易转按揭贷款流程;
    A、 买卖双方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银行相关的法律文书;
    B、 买卖双方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担保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书;
    C、 银行及担保公司受理并审查该笔购楼贷款业务;
    D、 银行受理无误后出具《贷款承诺书》;
    E、 售楼方与担保公司一同去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全权委托担保公司办理购楼及过户等手续;
    F、 担保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贷款承诺书》、《公证书》等资料向银行出具《保证担保合同》;
    G、 银行根据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及买卖双方签署的相关资料,审查后发放购楼贷款;
    H、 贷款发放后立即根据借款人签署的《划款委托书》将贷款划到担保公司指定的帐户;
    I、 担保公司持《公证书》及售楼方提供的存折等资料到原按揭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贷;
    J、 原按揭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到国土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K、 担保公司持《公证书》到原按揭贷款银行领取注销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证》;
    L、 担保公司持《公证书》及已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房地产证》与购楼方一同去国土部门办理过户,过户后担保公司持《过户回执》;
    M、 办妥过户后担保公司持《过户回执》与购楼方一同去国土部门领取办妥过户后的《房地产证》;
    N、 银行与购楼方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持《抵押回执》(一般情况下与领取过户后的《房地产证》同步进行);
    O、 办妥抵押后银行持《过户回执》到国土部门领取办妥抵押的贷款合同及《房地产证》(如果属提前向购买方发放贷款购楼的则到此时业务已完结);
    在向售楼方发放购楼贷款情况下,银行发放二手楼贷款,收回购楼贷款。
    P、 银行根据办妥抵押登记的贷款合同及《房地产证》发放二手楼按揭贷款;
    Q、 银行根据购楼方签署的《划款委托书》将贷款划至售楼方指定的帐户;
    R、 银行从售楼方指定的帐户收回购楼贷款;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查看全文↓ 2019-05-31 11:20:06
  • 143****9225

    可以出售。有两种方式:1过户前,卖方还清按揭贷款,使房屋产权处于完整状态,直接办理过户手续;2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在可以办理房产证时,把房产证先办理给卖方,之后再过户给买方,卖方未还清的贷款,用买方购房的**款解押房产,买方继续还清剩余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5-31 11:19:53

相关问题

  • 1、期房能卖。2、需要查看开发商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发许可证、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预售许可证。注意这些名称都需要一致。3、现在还是期房比较多,开发一般资金都不足,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只能走预售的形式了。

    全部3个回答>
  • 1,查明真实情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这样就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贷款额多少等等。这样就不大可能因为受骗上当,买了被抵押的房子,钱房两空。对于中介公司,可以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留心付款方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是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数额做具体的约定。**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一定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特别提醒的是有关购房意向金的支付,一般情况下,买家在支付了意向金两天之后,如果卖家同意出售,那么意向金将自动转为购房定金,此时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支付购房意向金时要三思。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一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如果卖方自有资金不足可以要求用买方支付**款共同还款,这时买卖双方需同时到贷款银行,以免自己支付的**款被移作他用。3,确定交房时间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4,别让户口困扰你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一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5,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6,“先小人,后君子”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如“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应当支付中介费用”的条款。交出房产证或是买房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要注意的是,如中介未促成交易索要一定的费用却是合理的。《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7,佣金如何支签订了合同,买卖双方就要尊重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并诚信支付居间费用。《合同法》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果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提供的信息取得联系,私下交易,企图省去中介费用,不仅不容易达到目的,还有可能承担额外的违约责任。卖方也应当如实向中介及买方告知房产的真实情况。有关佣金支付,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买方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卖方支付,或是双方共同支付,比例各占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分阶段,是何时支付费用。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是,买卖双方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给中介作为佣金,买卖双方一般各占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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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房需要有正当的理由。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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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没有预售房许可证而销售的期房是违法行为;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允许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以任何名目收取具有预售款性质的费用,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对于市场上以任何形式进行的无预(销)售许可证的售房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2)。《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面积明细的资料,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你们多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但根据《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是无法办理房照的.所开具的收据只能证明开发商曾经收过你房款.但该收据不能办理房照.3)无预售许可证售房本身就是违规行为,这个时候开发商无法与购房者签订正规购房合同,在法律上购房者利益很难得到保障。交了全款而不能签购房合同的,一定要清楚开发商不签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没有预(销)售许可证,那交款就应该慎重,因为没有预(销)售许可证,开发商卖房属于违法违规,这种情况下签的认购书就可能会产生分歧,风险是较大的。如果此时开发商五证已全,并且已经是现房,就一定要与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要求其开据正规购房发票。对于期房,购房者一定要在认购书中标明如开发商违约,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并要其开据发票.4)各地级市的房产管理局负责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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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需房屋封顶。开发商就等你的贷款到位才可以采购原材料把楼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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