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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可以补办吗?有没有个人知道的?

138****4499 | 2019-06-07 10:35:38

已有3个回答

  • 141****2484

    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查看全文↓ 2019-06-07 10:36:13
  • 159****1044

    可以。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6-07 10:36:04
  • 135****9669

    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查看全文↓ 2019-06-07 10: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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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肯定得有呀,购房是购房合同,贷款是贷款合同。没有合同肯定是违法的。

    全部4个回答>
  •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的,若购房者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会得到支持。

    全部4个回答>
  •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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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您和开放商确定正式购买,交**款时,签订的是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购房协议2,只要您和开发商协商议价完毕,就可以在售楼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3,合同签订后,开发商通常会在一个月内递交房管局网签备案,上网公示,备案上网之后,您就应该可以查询到信息4,付**,准备贷款的,是收取**款发票的。你说到定金,那是在更早的时候,那时候只是购房意向,只有**才签正式合同,签合同了才去房管局的5,如果您不是贷款的,那就不是以**的方式,是一次性全款支付的,那签订合同时就要全款支付6,你的确需要看开发商的一些文件,比如土地出让、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至于验收报告,您现在还看不到,只有交房前验收完毕才会由验收部门提交,现在期房阶段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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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不过需要以下条件:如果在一个城市(包括一个城镇)购买商品房并交付费用,公安机关已经编制了楼牌号码,本人已居住于此,那就可以可以办理户籍登记搬迁。另一个前提:是购买合同必须是从开发商签署的购买合同。此外,询问开发商是否已表示将购买合同交给房管局备案,如果有记录,则可以迁户进入。不能进入户口登记不与开发商签订,或者开发商没有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发送到房管局,或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提交,那基本上不能进入户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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