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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屋预售证,能要回定金吗?

144****6912 | 2019-06-10 16:51:26

已有3个回答

  • 133****3072

    可以的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不能收定金的。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因此,应看你签订的是什么合同。仅是预定合同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涉嫌违规但不违法。现没有取得预售证的开发商收取定金的应该很少,建议去房管处问清楚是否确实无预售证,若真无预售证建议去投诉等,一般会退定金给你。

    查看全文↓ 2019-06-10 16:52:13
  • 152****3110

    你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的,说明如下: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企业只能在办理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房款的,所以在未取得预售证的前提下开发商跟购房者之间的协议和房款买卖都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就不存在所谓的定金能不能退的事情了。

    查看全文↓ 2019-06-10 16:52:03
  • 147****0661

    内部认购是指开发项目未取得售房许可证的情况下,面向老客户、本单位职工的一种前期认购活动。但是实际操作中,它的“销售”对象往往不像字面上所说的仅限于内部,而是向社会开放。在此期间的认购者,一般能享受一些特殊优惠政策,比如开盘之后的优先认购权,赠与数月的物业费,房价折扣等等。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待项目销售手续齐备,正式
    开盘以后,认购人就可以按照内部认购期间达成的协议,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认购书或购买合同了。
      认购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对认购人和认购房屋采取登记方式,不收订金,双方退房均不承担责任;二是对认购人和认购房屋采取协议式,收取订金,有的甚至收取房屋全款,如果认购方要求退房,已交房款则不予全额退还。内部认购对开发商的好处至少有两个:一个是为项目开盘提前造势,另一个是提前吸纳购房者资金,支持项目开发建设,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因此,内部认购被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效仿。
      内部认购是开发商将楼盘的宣传与销售在法定预售许可的基础上提前销售的一种举动。其实质是一种规避法律行为,因为只要签订了内部认购协议,且具有交付订金或预付款等付款行为,本质上就是预售商品房,就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因而,该内部认购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在一些开发商的《认购协议书》中往往有这样的内容:客户支付定金后须在本协议书规定时间内到售楼处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如到期未签约或未支付房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卖方对买方所认购的房屋可以继续销售,买方所付定金不予退还。这样的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九条规定: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商与客户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所以已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购房者,如果不想购买此房,有权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6-10 16: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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