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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需要年检吗? 农民建房在国土部门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后

135****1773 | 2019-06-11 11:23:50

已有4个回答

  • 145****9429

    原告六妹起诉,要求确认义乌市某路20-8号土地征用补偿款归原告所有,并陈述:1988年,除原告尚与父母共同生活外,其余兄弟姐妹均已分家立户或出嫁。由于住房困难,父女三人以父亲丁某的名义申请得义乌市某路20-8号宅基地一块,面积102.3平方米。后该宅基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并于1994年8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本,于2000年换证一次。1993年3月,父亲病故后,母亲召集原告和两位哥哥,明确土地归原告管业使用。2000年3月,母亲病故,后2016年因城市建设需要征用该土地,被告提出意见认为其有份额,导致原告无法领取土地征用补偿款。

    查看全文↓ 2019-06-11 11:24:18
  • 133****5954

      土地证不需要年审,但考虑到你的土地证年数过早,建议到当地方国土所换发新证,90年土地证内宗地图有可能还是手画的吧,现在的土地证都是经卫星定位测绘的,早换早安心,以免以后要用到的时候麻烦。

    查看全文↓ 2019-06-11 11:24:12
  • 135****7298

    土地使用证在1999年至2000年进行了一次年检,在2001年已经宣布取消了土地使用证年检。

    查看全文↓ 2019-06-11 11:24:07
  • 132****5955

    您好,行政审批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需要年检。没有合同保存好生效的判决书以备用。
    望采纳

    查看全文↓ 2019-06-11 11:24:02

相关问题

  • 区别如下: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是属于集体土地证。 1、拥有国有土地征和农民集体的土地证所建的房屋,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2、农村集体土地证是属于村农民集体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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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不可以办理房产证。分析如下: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关于农村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法规规定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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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依法办理的证件,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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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但过户时要满足一些要求:过户对象一定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没有住房。拓展资料: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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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叫他用身份证,户口到城建局查一下,是否有记录,并咨询一下是否小产权房,如是,建议勿买,买了也登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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