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房屋面积 >详情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完能带走吗?应该怎么办理呢?

143****5401 | 2019-06-11 12:01:49

已有3个回答

  • 158****1647

    1. 需要,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但签订了合同并不必然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了保护买受方的权利,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根据这一规定,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假如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开发商又将该套房屋预售给第三人,而第三人的预售合同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话,则第三人将依法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虽然第一个购房者买卖合同在先,但因未办理登记手续,所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要获得救济则只能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2. 所以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买卖合同,要转移房产的所有权还是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6-11 12:02:48
  • 147****2473

    认购书中写明:乙方(买受方)已详细阅读并了解甲方在现场公示的《购房提示》,《房产订购须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户型平面图、公摊构成说明、装饰设备标准、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甲方已就合同正文及其附件内容中乙方疑问之处向乙方作了说明,乙方予以接受,并同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内容不做任何增减、变更,此基础上乙方自愿与甲方签订订购协议。
    事实是:我们在选房时,销售人员一个劲催促我们交钱和签字,并未向我展示上诉中合同和协议,只在看房时看到了户型图,且没有说明建筑面积等,在签订协议后,才发现建筑面积是124.06,而套内面积为86.75,相当于公摊接近40平米,大大超出我们的理解。
    是否可就销售欺骗的理由进行申诉要求其退还定金?在找销售人员协商时,他们说他们只是代理销售,而签订协议是与房产商签订的,与他们没有人员关系,这个说法是否存在问题?如果房屋是通过代理商销售时,订购书中是否应该包含有代理商?希望各位律师能帮忙分析要求其退款的可能性有多大。

    查看全文↓ 2019-06-11 12:02:37
  • 152****0971

    根据《关于销售商品房须登记备案的通知》,凡商品房销售,开发经营企业应与承购人签订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销售人应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凡是国内个人和团体、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到购房的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凡是涉外个人、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购买商品房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该到天津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开发企业应提交《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式五份),其中合同内容填写清楚,各种印鉴清晰,如有补充合同,应装订在统一合同的背面,并加盖骑缝章,在合同**后应付上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平面图,并加盖骑缝章。
    根据规定,购房者应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交纳房屋买卖契税,并由契税代缴部门为其开具纳税完税证。不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办理交易、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等各项手续,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未按本通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6-11 12:02:27

相关问题

  • 对的,只要你通过了审核,同意完成签署并支付**后

    全部5个回答>
  • 专家答:这要有个前提,刘先生的儿子必须领到身份证。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儿子的名义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以了,此种情况不涉及税费。第二种情况是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只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需要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在刘先生儿子的名下,这实质上是一种房产继承了。人们常说的“合同改名字”,严格来讲是不规范的。建议购房者在签购房合同时,不妨在合同上同时写上自己和儿子的名字,产权人写刘先生的名字,共有人写儿子的名字,表示二人共同拥有这份产权。因此到**后儿子就是第一继承人,产权可以全部落到儿子身上(前提是儿子是惟一的继承人),但同时作为惟一继承人的儿子必须到时去房产交易中心办手续,再重新核发一缉处光肺叱镀癸僧含吉份有其单独名字的产权证。也可以按份共有,在产权证上标明各自所占的份额,可避免在产权继承时交纳全额的税费。

    全部3个回答>
  •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须提供材料  1、 迁入人的户口卡;  2、 本人身份证;  3、 户口迁移证;  4、 近期一寸免冠黑白正面照片2张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工作程序  1、迁入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由中心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迁入地的详细地址;  3、迁入人到原户籍所在地办妥户口迁出手续后,交与中 心户籍员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二)办理外省市户口迁入本市须知须提供材料  1、 迁入人的身份证;  2、 户口迁移证;  3、 准予迁入证明(由北京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各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4、 近期一寸免冠黑白正面大头照片2张;

    全部4个回答>
  •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须提供材料  1、 迁入人的户口卡;  2、 本人身份证;  3、 户口迁移证;  4、 近期一寸免冠黑白正面照片2张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工作程序  1、迁入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由中心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迁入地的详细地址;  3、迁入人到原户籍所在地办妥户口迁出手续后,交与中 心户籍员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二)办理外省市户口迁入本市须知须提供材料  1、 迁入人的身份证;  2、 户口迁移证;  3、 准予迁入证明(由北京市公安局及其下属各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4、 近期一寸免冠黑白正面大头照片2张;  5、 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  办理外省市户口迁入本市的工作程序  1、确认档案已存入中心;  2、审核上述材料;  3、办理迁入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而且由于落户地的不同,具体办理程序也略有差别。因此建议公民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查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的有关信息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旦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就会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会公示,这样就具备了预售商品房的资格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其实规定内容都是差不多的。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