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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子有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房屋有房产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

152****1162 | 2019-06-11 16:11:44

已有4个回答

  • 133****2893

    1、当然不行。土地证只是证明提供这块土地给你使用,房产证是证明你在这块土地上盖了房子。

    2、我国的土地是国有(集体也是国有)的,如果遇到国家征用土地,你将得不到房屋拆迁补偿款,因为给你使用的土地上没有建筑物,国家补偿的绝大部分就是房屋的补偿,土地补偿是很少的。你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你在土地上有合法的房产。

    3、你重新写办理房产证的申请,让村里签字盖章,然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9-06-11 16:12:00
  • 132****1939

    农村房屋拆迁,房产证的作用是:
    1、确认你的产权是否合法,是否为违章建筑。一些人为了钻空子,在规划拆迁后违章乱建,骗取国家补偿款。
    2、确认产权的归属。如果你的产权合法,那么这笔赔偿款赔给谁?这就需要看房产归属于谁,是谁依法所有就赔给谁了。
    3、确认具体的赔偿额。现在农村的房屋拆迁赔偿,都是以建筑面积*赔偿单价为标准进行赔偿,唯有房产证上面记载的面积才是合法取得的,应当赔偿的面积。

    查看全文↓ 2019-06-11 16:11:57
  • 132****9714

    农村建房屋需要申请宅基地,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否则涉嫌非法占地建房,可以向发包方进行申请。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查看全文↓ 2019-06-11 16:11:53
  • 156****4636


    一般来说,农村房子确实是有房产证的,就是盖房子时要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而凭借这2样证件就可以去房管所换取房产证了。

    一般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合法建设的房屋也有产权证,只是过去农民不注重这个证,很少去领取,而现在因为涉及到很多拆迁问题,大家也去领取了。在盖房子前一般也都要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至于《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农村一般是没有的,如果是当地经济比较发达,也可能有。房子盖成后也可以办理所有权证。

    农村自建房是指的农户或个人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修建的用于居住使用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农村的房基地不可以随意买卖。


    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农村的房基地不可以随意买卖。如果本人已经进城或者离开农村,要把老家在农村的房子出售,不可以买给有城市户口的人但可以买给同村的村民,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落户的农民,当然只能算建筑物的钱了,土地是不能算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故村民在取得新宅基地之后,不应继续占有原宅基地,必须及时退交村委会,由村委会依照村庄规划方案另行安排。

    我国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该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查看全文↓ 2019-06-11 16:11:49

相关问题

  • 农村房屋土地证:一、土地证的全称叫做《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拥有使用权。因此,您在农村的房子尽管属于您的私人财产,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里。农村房屋房产证:(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核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二)、提供资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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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民房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可以抵押贷款。1、农村自建房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一般是可做抵押办贷款的。在这里所指的手续,**重要的就是房屋的产权证。目前我国有部分农村自建房,是仅有土地使用证而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这种情况是无法办贷款的。2、农村自建房能否做抵押办贷款,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该房屋的使用年限、刚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变现价值等。若是该房屋年限较久或位置不佳,变现价值较低的话,即使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也是无法用作抵押获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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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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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分类:一、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二、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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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为了能够充分保证“农村村民居者有其屋”我国法律针对宅基地的转让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性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住房的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可以转让的,而“地随房走”是我国现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法律是允许房屋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转让,只是禁止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即宅基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转让给村外人员,该受让人必须在本村落户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即一户一宅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房屋同时转让,并履行相关的登记和审批手续,而且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不可私下买卖,非法交易。 《宅基地取得、行使、转让的特殊性》  1.取得方式上的局限性。农民取得宅基地的方式主要是以合法审批建房原始取得,另有继承或受赠房屋、购买房屋、土地改革分配房屋等途径。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审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具有村民资格;二是履行规定程序,村民向本村委会申请同意,经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审批;三是符合土地规划;四是以户为单位,根据人数确定面积;五是分配的标准和面积,不得超出当地省政府的规定。  2.行使时的排他性和规范性。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人行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因此具有排他性;同时应依法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得违法扩大面积,也不能以出卖、赠与、入股经营等方式处分宅基地,不得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3.转让时的限制性。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有条件地转让,即经本村委会同意,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村内随住房的转让而有条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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