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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有哪些证件?买地自建房都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133****3729 | 2019-06-13 23:42:37

已有5个回答

  • 146****5076

    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查看全文↓ 2019-06-13 23:42:59
  • 132****4620

    自建房需要办理建房许可证、之后才能施工建房,如下:
      1、带着身份证、户口本、老房权证到村委会(居委会)填写建房审批表,村委会(居委会)审批同意后,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申报,乡镇建房办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发给建房许可证;
      2、有了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准备材料开工了;但还要注意:开工时需要建房办工作人员现场验线,之后,可以放心的建造新房了!

    查看全文↓ 2019-06-13 23:42:54
  • 153****3132

    法律上来说,除了国家合法出让拍卖的土地外,其他私下买卖土地都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所以,买地建房存在法律风险,没有保障,买卖的时候要谨慎。
    至于需要办理的证件,因各地政策有差异而略有差别,所以要根据当地规定来办理。
    常见办理手续如下: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查看全文↓ 2019-06-13 23:42:50
  • 158****1331


     《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月30日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通知》提到,改革高校招生考试的形式、内容及录取机制。值得一提的是,从2017年起,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录取批次设为提前批次、普通本科院校批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院校批次及专科批次。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设为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增加高等**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2020年起高考总成绩=语数外成绩+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3科成绩

      完善普通高**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改革高考科目设置,取消文理分科,2020年起,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3科成绩构成,作为高等**录取的基本依据。



      《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将出台

      增强考试的选择性,满足不同学生的修习与选考需要,促进学生健康而有个性的发展。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出台《海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增加农村及贫困地区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学习的机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海南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将开展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生改革,实施基于高**业水平考试和高**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试行注册入学录取模式。完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办法,开展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探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考试招生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维护考试招生公平。



     本省居民在海口、三亚落户条件放宽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在儋州、琼海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以及12个新型城镇化省级综合试点,率先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同时,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等。



      本省居民在海口、三亚落户条件放宽

      《意见》指出,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重点解决存量落户问题

      针对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人员。制定出台急需紧缺人才落户政策

      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合理确定海口市、三亚市的落户条件

      在海口市、三亚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或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省居民,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查看全文↓ 2019-06-13 23:42:47
  • 153****0124

    房产车库少报一平方米 要写情况汇报

    根据中组部的要求,住宅、商用房、厂房、仓库、自建房及车库(车位、储藏间)等都需要申报。



    填报个人房产时,以房子是否已经在房产部门备案为准,而不是是否获得房产证;已经卖掉的房子,如尚未过户,也要填报;已签订购房合同,并登记到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名下但暂未取得产权证的“期房”、“纠纷房”等房屋类型也需填写。

    另外,自己或配偶与他人共有的房子,包括与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等共有的房子(含住宅和商铺等),也要填报;还需注意是否有父母、岳父母用本人或配偶、子女(指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义购买或自建的房屋。

    不少省份强调房产面积要按照“建筑面积”填写,即“套内面积(即实际面积)+公摊面积”的总和,并要求填写精确。湖南一单位在填报说明中透露,某同志填报的房产面积少报了1个平方米,则要求该同志认真写出情况汇报并请单位领导签批后上报存档。

    投资理财、网上理财、余额宝等都需填报

    除房产外,抽查核实的另一个重点是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不少省份对股票、基金、期货外的理财产品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如黑龙江明确人寿、教育型保险、各大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网上理财、余额宝等情况,要填报在个人认为需要填报的其他事项中。

    老婆孩子办企业都得上报 正在清退的也不例外

    经商办企情况方面,领导干部需要填报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以及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情况。

    湖南要求,以上情况只要在工商登记中可以查询到的,以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名义投资入股企业的,不论资金来源情况如何,即使出资额为“零”,一律要求填写,并详细说明情况。



    北京则要求,与他人签订企业转让协议但没有办理过户的,视为名下财产也须报告。投资注册企业,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参与经营的也要报告。并强调,干部本人经商办企业的,应当及时清退,正在办理清退手续的,也需要报告。

    申报完还得作出承诺:“自愿接受组织审查”

    2016年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大的变化是领导干部首次在承诺书中表示“自愿接受组织审查”。

    湖北、黑龙江等地还规定,领导干部在作书面说明时不得以未与配偶、子女沟通作为不知情的理由。部分省份的表格中,该承诺不仅需要本人签名,还需要配偶签名。

    正科级领导干部纳入申报范围

    从2015年起,北京、贵州、海南、山西、湖北、江苏等地开始在地区部分或全部范围内将正科级纳入申报范围。

    另外,中组部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告范围,应包括中央管理的国有企业的三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相当职务层次的管理人员,省(区、市)管理的国有企业的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相当职务层次的管理人员,市(地、州、盟)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的都要重点核查

    2016年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仍将继续,并且力度更大。根据中组部的部署,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在二季度集中开展,随机抽查比例为10%。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考察对象为科级的先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拟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对象、换届时拟继续提名的人选对象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抽查核实结果及处理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查看全文↓ 2019-06-13 23:42:43

相关问题

  • 传统建房需要准备砖头、沙子、石头、石子、木头、水、土,水泥、钢筋、防水材料、涂料、瓷砖、地板、铁钉,门窗,电线,套管等等材料。一般建房采用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可抗震8级、抗风13级,且省时省力。框架结构的梁、柱构件易于标准化、定型化,便于采用装配整体式结构,以缩短施工工期;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时,结构的整体性、刚度较好,设计处理好也能达到较好的抗震效果,而且可以把梁或柱浇注成各种需要的截面形状。扩展资料自建房需要注意的问题:1、要选择好的建造团队,要有建筑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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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来说,除了国家合法出让拍卖的土地外,其他私下买卖土地都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所以,买地建房存在法律风险,没有保障,买卖的时候要谨慎。至于需要办理的证件,因各地政策有差异而略有差别,所以要根据当地规定来办理。常见办理手续如下: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一、程序(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三、几不批(一)地界不清的不批。(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四)禁建区的不批。(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四、收费标准(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五、违法占地处罚(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二)实施处罚的程序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三)处理标准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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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自建房批准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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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房之前要办理《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2、建房竣工后,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3、办理自建房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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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未批先建就是违建;其次,已有住宅楼再建房有违“农村一户一处住宅地”的基本原则。想补办证件很难。 要想顺利实现心愿,首先,家庭成员分成两户;其次,以拆建或余基建房方式正式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在申请的过程中梳通上下关系,隐瞒房屋建成的事实,大家心知肚明即可。否则办证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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