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离婚后如何转让另一半房屋产权? 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出售共同房产也不愿出钱购买另

144****0635 | 2019-06-14 15:04:46

已有4个回答

  • 157****2037

    一、婚前一人出资买房

    1. 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 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 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 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因为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二、婚前双方出资买房

    1.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

    2. 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①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通常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②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法院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没有统一定论。

    三、婚前父母出资买房

    1.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款:①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②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③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3. 双方父母出资买房:①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②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资产为

    查看全文↓ 2019-06-14 15:05:04
  • 147****6280

    首先的看双方以家庭为单位是否唯一住房 再看房屋面积有多大

    查看全文↓ 2019-06-14 15:04:59
  • 152****2496

    1、婚后共同买房: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 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连毛毛都分不到。
      
    3、一起苦哈哈还贷型: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比较复杂的情况。

    查看全文↓ 2019-06-14 15:04:56
  • 136****2348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婚前房产,加名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这个话题。说到这个话题,我就想起了我刚刚结婚的朋友。



    我这朋友在双方父母的帮助下,买了婚房,这是好事呀,但是,咨询完中介后,她不符合北京买房的条件,社保还没有到5年。也即是说,买了房,房产证上也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咱们都知道房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也就是只有在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这个房子才是你的房子。你们双方出资买的房,登记在一人名下,这个怎么办?



    我给他支了几招,其中一招是在房产证上加名。



    房产证加名可不是在房产证添上一笔就了事,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那么房产证加名该如何操作呢?为了帮助我朋友,我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



    房产证加配偶的名分为几种情况: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证加名





    若是没有贷款,双方带好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即可,北京市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只收取20块的工本费即可办理。非常简单。



    若是有贷款,除了需要上述条件之外,还需要征得银行的同意或者提前还清所有的贷款。(提示:在办理之前,务必先跟银行沟通,必要的时候,让银行跟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先联系,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2、非婚期间房产证加名或者更名,比较复杂,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配偶”,还适用女儿或父母、亲人等。






    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需要以赠与或者买卖等方式加名或者更名。



    若是以赠与方式,需要签署赠与合同,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若是以买卖方式,需要签署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若是有贷款的,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因为在签订按揭贷款合同时,一般银行都会声明不能随意更改借款人。



    签合同时抵押人是一人,银行只对这一个人的征信等进行调查。如果产权人变成两个,银行就得对另一个人进行重新调查,如果此人的征信有污点,还会影响到贷款合同。







    房贷合同涉及贷款利率等问题,目前一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是不同的,原来银行只调查一个人的购房情况,现在加了一个人,如果这个人已经有多套房产,那么房贷利率还得重新计算。

    查看全文↓ 2019-06-14 15:04:52

相关问题

  • 房屋产权过户要交印花税有效只要他们没有就当年的夫妻共同财产再签订一份新分割协议原协议就不会失效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点中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假设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为50万元,原来购进时财产原值为30万元,了生的合理费用2万元,离婚析产时各占50%。财产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50-【(30+2)×50%】=34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34×20%=6.8万元。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一)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三)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

    全部3个回答>
  •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但获得房产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全部3个回答>
  • 算!结婚以后财产都是共有的。法律有规定的。

    全部6个回答>
  •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但获得房产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