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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预售证如何做抵押?谁能说说呢?

143****8581 | 2019-06-15 10:46:19

已有3个回答

  • 135****7820

    1、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中国工商银行xx分行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xxxxx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xx-xx-xx___。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中国工商银行xx分行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xxxxx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xx-xx-xx___。

    查看全文↓ 2019-06-15 10:47:11
  • 152****9931

    ,购买预售商品房并在房管局完成备案后,理论上可以办理其他类型的抵押(非房贷抵押),但一般银行是不受理的(银行以房产证为准)。这种情况,各种第三方担保公司可能会受理。

    查看全文↓ 2019-06-15 10:47:00
  • 154****38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6-15 10:46:47

相关问题

  • 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约定办理方法;1.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就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且这种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款。2.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在与购房人签订合同后,为了顺利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3.开发商在不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也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将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在签订契约收取房款之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被设定抵押的房屋无法办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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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证是开发商在卖房子的时候用来公示的证明,买二手房的话主要就是产权证和国土证,其他就没什么证了,查询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可以到开发商售楼部去看,开发商在卖房子的时候都会公示在显眼的位置上的。五证如下:《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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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内容有预售单位、项目名称、预售楼号、发证机关、有效日期。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该查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原件,确定预售楼号;如果心存疑虑,还可以查验土地证(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等其它“四证”,同时还可以到相关部门核实所购商品房是否被抵押等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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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就销售,你可以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会依法惩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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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等成为第三方企业,代为监管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 存货(现货)质押的特点 首先, 由于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除金融服务以外的其他领域的经营活动,要实现对动产的占有必须借助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担保物仓储服务。由仓储公司出具以金融机构为寄存人的进仓单,并交付金融机构,此时金融机构并不直接占有担保物,而是通过仓储公司间接对货物进行管领、占有。 其次,金融机构既没有能力也不可能对担保物进行实际监管、控制,而是由仓储公司,根据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存货(现货)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存货监管合同约定,对寄存在仓储中心的担保物提供仓储、监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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