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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可以办房产证吗?谁知道了解的说说呗?

148****3861 | 2019-06-18 16:33:11

已有3个回答

  • 153****5315

    需要补办购房合同。
    丢失购房合同后,应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1、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
    2、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被注销。这时,尽管购房合同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查看全文↓ 2019-06-18 16:33:35
  • 142****5842

    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6-18 16:33:29
  • 148****8595

    可以。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查看全文↓ 2019-06-18 16:33:23

相关问题

  • 这需要看合同签署时间,执行生效没有,如果没有执行没有生效,这个合同就无效,如果在离婚前已经生效就有效.离婚未分割的婚期财产当然应该重新分割无疑.

    全部3个回答>
  • 需要注意的是,如需要修改合同信息,在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之前,开发商和购房者还可以协商变更合同信息,一旦上报之后,电子合同的核心内容(核心内容:购房者姓名、身份证、购房价格、付款方式、合同面积、房号、户型)将不能进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信息,则需要在合同备案软件上“申请撤销签约”,重新进行签约。经双方协定,24小时内允许撤销网上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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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原因起诉你啊,奇怪。。。。。。。有合同在,他违约还要给你支付违约金了,怎么他反而起诉你,法院不会支持他的等收到法院传票时,提起反诉没问题的,这官司你肯定赢,不过**好找个律师,那样稳妥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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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人举报,那就p事都没有一个,但是万一不幸被举报了,那么需要补交房产税不说,还要被罚款,个人诚信档案留下污点,今后买房贷款、申请信用卡、或者想办其他什么业务很有可能被拒!

    全部3个回答>
  • 1、购房合同备案并非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备案程序是行政行为,是否备案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2、购房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合同无效或者申请撤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后,也可以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3、购房合同被认定无效、撤销或者被解除后,对于已经进行的备案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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