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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如何写继承者名字?购房合同人去世,继承者如何办理房产证

132****1235 | 2019-06-19 11:19:14

已有3个回答

  • 151****7456

    首先要明确,遗嘱与继承是2个法律概念。遗嘱是自然人的个人意愿表达,继承是说死了人之后的财产分配办法。在遗嘱有效的前提下,无视法律上的继承人顺序,直接按遗嘱上的意思分配。
    遗嘱怎么才有效呢?
    遗嘱的有效要件分为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
    实质要件:1.遗嘱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形式要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需要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这5种形式之一。
    其中公证指的是去一些公证机构来办理,这个是**权威**安全的,然后自书指的是遗嘱人自己以书面形式写遗嘱。 代书是指由其他人代替遗嘱人写遗嘱,录音指的是将遗嘱以口头形式记录下来保存在音像制品中,口头是指以口头形式立的遗嘱,但是代书、录音、口头这三种需要有两个以上作为见证人。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无法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3.其他的利害关系人。
    只要符合我说的上述几个成立要件,就算对方找出再厉害的律师,那么只要那个遗嘱有效,那在民事诉讼中肯定会按遗嘱办事的。
    以上,希望能帮到你。

    查看全文↓ 2019-06-19 11:19:27
  • 133****7603

    首先,要办理购房合同项下权利的继承公证,由你和你父亲协商由谁继承合适。由一人继承比较合适,可以避免以后过户时的麻烦。办理好继承权公证以后,拿该公证书到房管局就可以按公证书上面的继承人办理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9-06-19 11:19:24
  • 153****8919

    对于很多中产父母来说,子女很难有自己这样的经济实力,却又面临着结婚买房的巨大压力,因此,不少父母就开始自掏腰包,为孩子买房。毕竟,父母的一切,**终都会让子女继承下去,提前买个房子,也是人之常情。然而,在人们难以注意到的地方,总会暗藏着未来导致纠纷的隐患。






    两起由“给儿女买房”引发的纠纷
    2017年3月,在广州市番禺区,一对老夫妻把自己的儿子告上了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父母资助儿子买房,房屋购买后,一家人都在房里居住。不过,儿子婚后要卖此房屋,于是父母把儿子告上法庭。



    据父亲陈某说,由于广州是限购城市,他们父母儿子三人之中,只有儿子小陈才有购房资格,所以他们就以儿子的名义,在广州购买了一套房产。虽然房屋登记在小陈名下,但是买房的目的是一家人共同拥有,共同居住,并且在交付使用之后,装修也是由他们夫妻完成的,之后二人也一直住在该房里。



    然而,小陈和女朋友领取结婚证之后的当月,就提出要变卖该房产,还拒绝让老陈夫妻俩继续使用该房屋。



    作为儿子的小陈则这样说:



    “我跟父母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父亲陈某支付210万元的行为属于赠与,是为了让我和女友婚后美满地生活,主动在我婚前出资购置房产。即使我提出要出售房屋,那也是对个人权利的处分。”



    就这样,父子二人由于房子的处置问题,发生了纠纷,进而闹上法庭。






    类似的案件还有一起。



    2015年,湖南省。



    老郑的儿子小郑正在大学读研究生。老郑觉得,孩子以后成家,不能没房,于是,他就在长沙市为儿子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精装房,总价值约100多万元。在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儿子小郑的名字。



    后来,儿子毕了业,拿到了产权证,没过多久又很快结婚,有了儿子。



    一切看起来都很美好。



    然而让老郑夫妻俩始料未及的是,不到三年,小郑就和妻子闹起了离婚,在法庭上,妻子不仅要求抚养孩子,还要求分割房产一半的现金价值。



    老郑夫妻大惊失色。询问之下,才知道事情的起因:原来,儿媳妇生孩子之后不久,就缠着老公要在房产证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儿子遭不住她的反复念叨,终于在不久之后,背着父母,带着她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加名的手续。



    这才有了法庭上儿媳索要房产一半现金价值的举动。



    法院认为,从小郑父母出资购房时的真实意图来看,其出资的目的是希望让子女生活得更加幸福,而不是要子女代持日后过户到自己名下;此外,郑林的父母也无代持的需求;更重要的是,小郑在变更该房屋的产权登记时,并未征求其父母的同意,可见其内心也是确认自己就是房屋的权利人,而非其父母。所以,小郑提交的支付购房款的银行流水仅能证明这套房是父母为自己出资,却不能证明二者存在代持关系。因此,小郑妻子主张的“分割房产一半的现金价值”是获得支持的。



    查看全文↓ 2019-06-19 11:19:19

相关问题

  • 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或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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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老人的名字,发果是在生前,是可以不用改继承者(儿子)的名字的。。。如果你生前要将房产过户给儿子,也是可以的,这是需要老的意愿的,别人是不能强加的。也可以采用遗嘱的方式将房产留给儿子,如果是独生子女,也可以不用写遗嘱的,反证都是只有儿子一人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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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为户主和张XX夫妻共同所有。户主去世后,属于户主的一半房产发生法定继承,继承人为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如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可由张XX一人继承,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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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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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继承关系,进行房屋部分产权继承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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