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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产证加兄弟姊妹如何办理?房产证加兄弟姐妹名字

157****4826 | 2019-06-19 16:35:06

已有3个回答

  • 132****8829

    没意义 租 碰较真 要求所房东场 都召集起 卖房 需要所都合同签字 户起 没必要啊 希望房所兄弟姐妹都份家写声明行 谁占少比例等等 或者公证处做份额公证 没必要都

    查看全文↓ 2019-06-19 16:35:21
  • 158****5910

    栏人数不限。产权人一栏写本人的名字,在共有权人那边写上兄弟姐妹的名字,房产证上落几个人的名字和贷款没有关系!
    产权证上加名字是没有限制的,但加名字后就属于共有了,主要分清是以什么形式的共有。有两种共有形式,一是:共同共有;二是: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就是加完名字后房产证上的所有人,有一个算一个每人一份共同共有此房子。按份共有是,加完名字后,产权证上的所有人站此房产的份额具体是多少。也就是说他们占此房子的百分比是多少。

    查看全文↓ 2019-06-19 16:35:16
  • 143****0149

    三姐妹起诉三兄弟索要房产

    据了解,阿月、阿华、阿文是三姐妹,阿强、阿雄、阿铁是三兄弟,他们的父母分别在1999年和2004年去世,遗留下一栋位于柳北区的3层楼房。父母去世后,这栋楼分别被阿强、阿雄、阿铁三兄弟占有居住。对此,阿月、阿华、阿文认为这是父母的遗产,尽管楼上两层是三位兄弟自己加建的,但位于第一层的161平方米房产应当由兄弟姐妹6人平均划分继承。





    第一次对簿公堂

    由于多次协商未果,阿月、阿华、阿文三姐妹将阿强、阿雄、阿铁三兄弟起诉到柳北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对涉案房产进行依法分割。2012年5月,柳北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上,阿强等三名被告辩称,这房子属于集体土地,阿月等三名原告都是非农业人口,不能享受房产。



    同时,三名被告还认为这房子是当初的老房子拆迁后对家里三个男孩的补偿,并在父母的组织下,分家析产到三兄弟手里,办理房产证时三姐妹已经出嫁,不属于农村房屋征用后的安置对象,因此房产与三名原告没有关系。





    网络图片



    柳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栋楼第一层161平方米的房产原系双方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去世后,原、被告都属于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原告三姐妹要求分割第一层房产,理由充分,依法应予支持。因此,该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第一层161平方米的房产由阿月、阿强等六兄弟姐妹各占六分之一份额。



    第二次对簿公堂

    接到判决书后,阿强等三兄弟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10月,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查看全文↓ 2019-06-19 16: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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