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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父母的房产证名字,需要兄弟姐妹到场吗?为啥呢?

148****0780 | 2014-02-21 14:14:50

已有9个回答

  • 148****5241

    你也可以一个人,处于道德问题你的拿出一半,你自己还可以分一点。,大部分还是你的

    查看全文↓ 2014-02-24 13:14:12
  • 133****9443

    直接办成你的合适,只要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只要产权发生转移就得缴纳契税。
    你所说的先办成父母再过户到你名上,应该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面积在143㎡以下房产证满五年可免征),土地出让金(如是商品房且有土地证可免征)相关税率是多少又需结合你是否为唯一住房不定,建议去当地房管局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2-24 11:36:26
  • 156****1390

    父母房产交给子女是继承或赠予,这叫过户,不要交税,各地交费的标准不一样,你到当地房产局服务大厅咨询组询问一下就知道了。
    是房产办理中是花钱**少的,但是你要办公证,你父母过户给予你是你一人继承或是有兄弟姐妹们继承,你父母和她(他)们都要同意在公证上签名。
    有了公证书在持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到你当地房产局的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2-23 15:02:46
  • 135****8455

    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即可,需您父母过世证明.

    查看全文↓ 2014-02-23 09:50:56
  • 148****3966

    不需要,只要产权人到场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4-02-23 09:42:39
  • 135****9961

    因为有你的名字认定你为该房屋的的共有人,其份额不明确的应该认定为1/2,其父亲的份额,先由你的母亲以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为理由分得一半,剩余的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有遗嘱按遗嘱。

    查看全文↓ 2014-02-23 09:14:48
  • 156****6211

    要看你的房子是多大的.是普通住房还是非普通住房.

    查看全文↓ 2014-02-21 21:25:07
  • 136****1846

    因为房产证是你和你父亲的名字,这房子算两人共同拥有,分割遗产的时候,只有你父亲名下的那一半可以拿来由子女包括你进行分割。假如这房子是由你出资或部分出资购买的,那么还要再减掉你当初所出资部分。
    假如房产价值100万,那就是其中的50万拿出来由子女包括你分割;假如当年你出资20万购买,那么就是100-50-20=30万可供子女包括你分割。

    查看全文↓ 2014-02-21 18:18:51
  • 148****8329

    这套房子属于你的只有百分之五十,属于你父亲的百分之五十是你跟你的兄弟姐妹平分的。

    查看全文↓ 2014-02-21 14: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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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意义 租 碰较真 要求所房东场 都召集起 卖房 需要所都合同签字 户起 没必要啊 希望房所兄弟姐妹都份家写声明行 谁占少比例等等 或者公证处做份额公证 没必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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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在实践中操作:如果要直接在房管局过户的,需要继承公证才可以,其他继承人都要签字。如果是其他继承人不愿签字的,可以直接起诉其他继承人,由法院判决,凭判决书办理。《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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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是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遗产分割协议,由全部有继承权的人签字即可,不经公证,也有法律效力。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 遗产分配法定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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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而且还需要到公正处进行公正,才能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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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夫妻,子女继子女,父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抚养费是必须在遗产中出的,父母的赡养费也是,这部分钱无论医嘱怎样写都会被判支付,等这些确认支付完毕,才轮得到你的自书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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