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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赠送面积靠谱吗?买房时的赠送面积到底是怎么回事?

154****3508 | 2019-06-21 13:49:50

已有5个回答

  • 138****9635

    1、飘窗:
    开发商**常“送”的面积便是在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还有可能是假的飘窗,而业主装修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在**新出版的《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该要按照板面积进行计算。如果说楼层的盘层高在2.9米左右,净高为2.7米左右,这样飘窗必须要离地面至少0.6米,不然就应该按照半面积进行计算。
    2、露台:
    一般的露台都是房间的外面的,所以说是不应该甲酸到建筑面积中去的。关于露台的权属问题,大家在购买之前就应该有所了解的。
    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那么其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住户不能单独使用;如果露台处在一个与自己房屋相连的独立空间,而且其他业主无法进入的话,那么开发商可以将露台的使用权指定给唯一业主。所以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露台的所有权。
    3、地下室
    高层、小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一般都是作为车库的,而车库是和住宅分开计算产权的,但是通常来说别墅的地下室应该不会计入到总的建筑面积中,而是属于赠送空间,给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单独使用。
    4、挑高复式户型:
    挑高复式户型与复式楼的是两个概念,挑高复式户型主要是指每户住宅在较高的楼层中后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通常相比于正常跃层式住宅又要低一些。

    查看全文↓ 2019-06-21 13:50:51
  • 131****0649

    要看具体情况的:
    飘窗造的不落地,等于是个大窗台,本来就不能算建筑面积的,讲赠送,就是忽悠话;若飘窗落地了(玻璃部分做到地面),它与地面连成一片了,视为“室内阳台”,算建筑面积的。若此时不按单价计价该块面积,才算真正的“赠送”。

    查看全文↓ 2019-06-21 13:50:46
  • 151****0166

    赠送面积是一种销售说辞,与纳税是不相关的概念。
    你所购买的房产,会按照实际测量面积缴纳购房款,根据面积计算购置税,并交纳。
    换句话说,你买了1平方米花园,赠送了3平方米卧室,花园的价格其实已经包含了卧室,一并计算并纳税。

    查看全文↓ 2019-06-21 13:50:41
  • 134****0816

    一、虚假宣传

    所谓“赠送面积”,前提应该是所赠面积合法,且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

    由于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是不计入容积率的,部分赠送面积甚至是涉嫌违法和侵权的面积,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

    即便其能通过“偷面积”达到“赠送面积”的目的,但因为开发商在售房时便已经将赠送面积的成本摊到了房价中,“赠送”仍旧是有名无实,故涉嫌违法虚假宣传。



    二、所获面积不牢靠

    因开发商对所赠送的面积往往不具有合法产权,因此不会也不可能写入《房地产证》。

    而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这就意味着开发商所送的面积并不受法律保护,不可能像房地产证登记的面积一样,可以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在遭遇纠纷时权益更是无法得到保障。



    三、损害他人利益

    如果开发商加建了“赠送面积”,总建筑面积增加,容积率相应提高,绿地比例减少,人口密度也就随之增加。这样,各类公共设施使用率增加,使用寿命降低,业主整体的生活环境和品质都会有所降低。

    又由于容积率与土地出让金的多少有关,调高容积率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规划变更手续,部分“赠送面积”是开发商未经调整容积率违建而来的面积,开发商提高了容积率却没有补交地价,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所以在面对“赠送面积”的时候,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三个问题:

    1、所谓“赠送面积”,其建筑成本可能已被分摊进了房价,买房更应该核心关注房屋的质量、配套等要素;

    2、一些“赠送面积”,如阁楼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容易受热受潮等问题,一定要先看好再签合同;

    3、“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今后如果遇到拆迁、出售、继承、抵押等情况时,购房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容易产生纠纷。

    总之,赠送面积背后藏着许多猫腻,开发商是不会轻易让自己吃亏的,一旦购买了有赠送面积的房子,你就要小心提防着那可能会随时找来的麻烦。

    查看全文↓ 2019-06-21 13:50:33
  • 151****7597

    **主要的区别是全送面积是送的,不需要交任何费用,但是面积是不记入房产证面积的,一般赠送是就是飘窗,半送面积就是这个赠送的是一半的面积,另一半是要交钱的,交一半钱,并且这一半面积计入房产证。
    比如半送面积是个空中花园,面积是2.8m*3m,也就是8.4个㎡,但是只有4.2㎡是计入产权面积的,不过还是要交费用的。
      比如全送面积飘窗,面积是多大就是多大,就得直接送不用花钱。
      但是要注意阳台,如果阳台是露天本来就是不计算面积的,这个有规定的,如果是半开的也就是记入一半,如果是全封闭的,是不可能送的,就是你要求,开发商也不会同意,所以要注意。

    查看全文↓ 2019-06-21 13:50:25

相关问题

  • 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契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在省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前。二、单位的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不超出货币补偿的、或者不缴纳产权调换差价的,对重新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超过补偿的、或者需要缴纳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享受税收优惠的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执行。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涉及的契税征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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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可利用但又不计算或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通常情况下,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多是阳台、飘窗、露台、错层、地下室等。对此,不少购房者认为自己是赚到了,殊不知,这些“赠送面积”,有的本是购房者应得的,有的是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违建的面积,在所有权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没法办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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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层高低于2.2米的部分不计入面积的,阳台及入户花园按一半计入建筑面积。很多开发商利用这一点,把飘窗设计成低于2.2米的落地窗,以及设计较大面积阳台,将差额部分宣传为“赠送面积”。但是,露台是不计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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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面积135平方米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赠送的19平方米是不能计入建筑面积的。1、图中三个房间窗户位置窗台部分要么与室内不平、要么是层高不足2.2米,建筑术语称之为飘窗,是不会被计算建筑面积的(这是开发商为规避容积率又想提高卖点的惯用手法);2、图中房屋的2个阳台,因为它是不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只被计算了一半,这也是开发商提高住房卖点的一个手法。3、第一点的全面积加第二点的半面积为19平方米,这19平方米你可以使用,但是不会被记入房产证,所以实际法律承认的还是1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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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住宅面积都是由房管局勘测人员测量的,开发商在面积上是动不了手脚的,你合同上的公摊面积就是赠送的面积,开发商想说的好听点叫赠送面积,户型图在合同备案的时候会把户型图和住宅楼栋的位置图贴在合同上的,纯属手打,站在你的立场考虑,希望采纳,不懂得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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