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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如何使用?买房时的赠送面积到底是怎么回事?

154****7803 | 2019-09-05 21:55:16

已有4个回答

  • 145****8781

    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可利用但又不计算或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多是阳台、飘窗、露台、错层、地下室等。对此,不少购房者认为自己是赚到了,殊不知,这些“赠送面积”,有的本是购房者应得的,有的是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违建的面积,在所有权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没法办不动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9-05 21:55:34
  • 148****4387

    有多少常州人的入户花园装修的是和样板房一样的?大部分应该就只是一个空的鞋架;有多少人的飘窗是摆放有诗意的?大部分应该是堆满了杂物;那么赠送面积有什么用?你购房时是否被忽悠了?


    房主在买这些大的入户花园、阳台、飘窗的时候应该是特别有期待的,他们想着能跟样板房一样(从这一点来看,样板房的营销在销售上非常的重要),甚至是更有生活情趣,但是赤裸裸的现实是除了正常的生活工作,根本没有多余的心情和时间来打理曾经花别的项目更高一点价格买回来的梦想生活。这也同时在告诉即将买房或者即将换房的朋友,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同等价位若有得房率能更高的**好。得房率高说明同等总价的房源,套内面积的使用率也高,逆向思维的话,你的房子比其他项目的房子价格更低,这个看合同的套内面积价格就能非常直接的了解到。

    二、不盲目接受赠送面积,要从日常生活的角度考虑赠送区域的实用性。有很多项目为了增加卖点,盲目增加实用性,比如说花池、生活阳台等,有些人的房子住了五六年也没见过花池上开过什么花,

    查看全文↓ 2019-09-05 21:55:31
  • 145****6379

    1、飘窗:
    开发商**常“送”的面积便是在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还有可能是假的飘窗,而业主装修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在**新出版的《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该要按照板面积进行计算。如果说楼层的盘层高在2.9米左右,净高为2.7米左右,这样飘窗必须要离地面至少0.6米,不然就应该按照半面积进行计算。
    2、露台:
    一般的露台都是房间的外面的,所以说是不应该甲酸到建筑面积中去的。关于露台的权属问题,大家在购买之前就应该有所了解的。
    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那么其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住户不能单独使用;如果露台处在一个与自己房屋相连的独立空间,而且其他业主无法进入的话,那么开发商可以将露台的使用权指定给唯一业主。所以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露台的所有权。
    3、地下室:
    高层、小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一般都是作为车库的,而车库是和住宅分开计算产权的,但是通常来说别墅的地下室应该不会计入到总的建筑面积中,而是属于赠送空间,给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单独使用。
    4、挑高复式户型:
    挑高复式户型与复式楼的是两个概念,挑高复式户型主要是指每户住宅在较高的楼层中后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通常相比于正常跃层式住宅又要低一些。
    因为单户总层高4.5米及以上按规定要算两层,所以这种赠一层的复式户型层高一般都在4.5米以内。虽然作为赠送面积的改造夹层装修成本要提高一些,但是,装修成本再怎么增加也不是大数目,而多

    查看全文↓ 2019-09-05 21:55:27
  • 148****2443

    大家好,我是贺州房叔。



    如何评论一个户型好坏?格局方正,南北通透,采光通风好、功能分区合理等等。有些人认为“高赠送”也是。



    如今市面上的高层电梯房,一定比例的公摊是躲不掉的,但是人总会有“多多益善,来者不拒”的心理,加上楼市竞争日益激烈,有少数“聪明的”开发商就会率先迎合购房者这种心理,用“高赠送”吸引客户。



    开发商是商人,商人总要赚钱的,为何变得这么大方?归根到底还是“偷面积”的“十八般武艺”。



    不妙了,贺州的“赠送面积”出事了!



    红豆社区有网友爆料,贺州城东某小区一期3栋的业主,在房屋2018年12月25日交房后,在与隔壁户那块“赠送面积”上修建了墙,但在房屋装修完毕后,却看到了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出的一份“限期整改公告”,要求将违建的墙面拆除掉。





    ▲红豆社区网友爆料






    ▲限期整改公告,来源于红豆社区




    怎么回事?



    限期整改公告显示,业主们未经批准擅自在楼层的结构板上加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影响房屋结构安全,造成安全隐患。根据《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在结构板加建的业主7日内自行拆除。



    说实话,看到这个文件之前,我以为贺州房地产市场打“高赠送”或“N+1”概念,是因为管得比较宽松,原来是监管部门的“铁拳”还没打出来而已。



    好,这件事我就不谈了,我们谈谈“偷面积”及其影响。



    问题来了,什么是“偷面积”?



    通俗的说法,就是开发商在买卖合同的约定之外,附带“赠送”给购房者的非产权面积部分,即所谓的赠送面积。这些面积就是多盖出来面积,但是不计入容积率(也不用交土地出让金),所以开发商就以半送半卖,或者“全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销售。

    查看全文↓ 2019-09-05 21:55:23

相关问题

  • 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契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在省行政区域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契税纳税期限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前。二、单位的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不超出货币补偿的、或者不缴纳产权调换差价的,对重新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超过补偿的、或者需要缴纳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享受税收优惠的补偿标准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有关规定执行。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涉及的契税征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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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面积135平方米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赠送的19平方米是不能计入建筑面积的。1、图中三个房间窗户位置窗台部分要么与室内不平、要么是层高不足2.2米,建筑术语称之为飘窗,是不会被计算建筑面积的(这是开发商为规避容积率又想提高卖点的惯用手法);2、图中房屋的2个阳台,因为它是不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只被计算了一半,这也是开发商提高住房卖点的一个手法。3、第一点的全面积加第二点的半面积为19平方米,这19平方米你可以使用,但是不会被记入房产证,所以实际法律承认的还是13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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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层高低于2.2米的部分不计入面积的,阳台及入户花园按一半计入建筑面积。很多开发商利用这一点,把飘窗设计成低于2.2米的落地窗,以及设计较大面积阳台,将差额部分宣传为“赠送面积”。但是,露台是不计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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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飘窗:开发商**常“送”的面积便是在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还有可能是假的飘窗,而业主装修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在**新出版的《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该要按照板面积进行计算。如果说楼层的盘层高在2.9米左右,净高为2.7米左右,这样飘窗必须要离地面至少0.6米,不然就应该按照半面积进行计算。2、露台:一般的露台都是房间的外面的,所以说是不应该甲酸到建筑面积中去的。关于露台的权属问题,大家在购买之前就应该有所了解的。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那么其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住户不能单独使用;如果露台处在一个与自己房屋相连的独立空间,而且其他业主无法进入的话,那么开发商可以将露台的使用权指定给唯一业主。所以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露台的所有权。3、地下室:高层、小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一般都是作为车库的,而车库是和住宅分开计算产权的,但是通常来说别墅的地下室应该不会计入到总的建筑面积中,而是属于赠送空间,给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单独使用。4、挑高复式户型:挑高复式户型与复式楼的是两个概念,挑高复式户型主要是指每户住宅在较高的楼层中后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通常相比于正常跃层式住宅又要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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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住宅面积都是由房管局勘测人员测量的,开发商在面积上是动不了手脚的,你合同上的公摊面积就是赠送的面积,开发商想说的好听点叫赠送面积,户型图在合同备案的时候会把户型图和住宅楼栋的位置图贴在合同上的,纯属手打,站在你的立场考虑,希望采纳,不懂得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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