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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叫商品房?谁能说说呢?

132****2853 | 2019-06-27 17:22:15

已有3个回答

  • 135****4072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
    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
    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式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查看全文↓ 2019-06-27 17:22:50
  • 132****2299

    会计学中商品的定义是指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它区别于集资房,小产权房,宅基地,集体土体房产证等

    查看全文↓ 2019-06-27 17:22:38
  • 153****6556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开发,建成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凡是自建或者委托建设者参加统建,又是自己使用的住宅。商业用房和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查看全文↓ 2019-06-27 17:22:31

相关问题

  • 政策性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用于供应安置被拆迁家庭,具有保障性质的限价定销的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商品房自购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禁止倒买倒卖,一经发现责令退房,所退房屋重新用于安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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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是投资性质的,以赚钱为主而且质量物业管理上肯定也会好很多!而福利房是政府行为,主要是为了一些没有太多钱买房子的家庭,他是福利性质所以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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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两限房: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简单地说,两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另一个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限价房可以上市销售,而且价格是由卖房人自己制定,不再受政府的约束。但是一般买了限价房的人是不会卖的,因为买房的人资格是严格把关的,炒房产的人肯定买不到限价房。 二、自住房:自住房是自住商品房,对申请人购买的首套住房都会默认为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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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该拆迁范围拆迁许可证已办理完毕,拆迁公告已发布,那么根据规定是停止办理确权登记和过户交易等手续的,所以你的房产证是办不了的。如果该房屋的房产证的所有权人仍然还是原先卖给你房子的人,那么拆迁补偿款是应当给他的,你们的买卖关系是另外的法律关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就只能通过司法方式,提起诉讼来解决。因为对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是根据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的,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谁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谁就可以得到拆迁补偿。如果卖给你房子的人的原房主当时也没有房产证,也就是说这套房屋开始的规划、报建手续就不齐,造成无法登记确权的。如果你有双方签订的协议等手续,也可以认定房屋是你拥有的,但是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产权登记生效制度,你的房屋未经登记就不能认为是你自己完全合法的财产,也就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也就不能得到和合法产权房屋同样的补偿。因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即使实际拆迁中并不认定为“违章建筑”,因为没有合法产权证,得到的补偿也会大大低于合法产权房屋的补偿,一般来说常是以自行拆除的劳务费或参照建筑成本来确定,各地的具体实施办法都不一样。另外,你说因为房产证闹官司,我不知这里面有什么纠纷,根据相关规定,对存在产权纠纷的或产权不明的房屋,一般是由拆迁人办理补偿款办理提存和证据保全公证后先行拆迁,待法院对产权做出明确判决后再根据判决来领取补偿款,一般来说就只能得到货币补偿而不是房屋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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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居住,尽量不要1楼,如果有老人的,没有电梯可以选择低楼层的,北方有暖气的,1楼会很冷,楼层在中间的较好。南方,低楼层会更加潮湿,通风采光不好。补充:一般是4楼到6楼比较好,因为1楼2楼,临近楼的大门,冬天室外冷空气进到走廊里面就会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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