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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公房可以交易吗

146****9588 | 2019-06-28 08:06:32

已有3个回答

  • 138****5537

    不可以。使用权的房子国家不允许买卖交易,无法完成过户的流程的。
    使用权的房子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只能用于自住。使用权的房子同时也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

    查看全文↓ 2019-06-28 08:09:02
  • 135****1851

      公房不可以自由买卖,如果要买卖是需要一定的手续的。需要经过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还需要经过国资委批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可能无法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6-28 08:08:57
  • 131****9354

    根据《关于办理直管公房承租人过户、分户、更名的规定》公房非住宅过户是指承租人因机构调整、企业兼并等原因,要求改由相关单位承租使用的行为;
    民用住宅过户是指因承租人死亡、户口已迁出本市、经生效法律文书认定,并向管房单位申请改由其他近亲属承租使用的行为。

    查看全文↓ 2019-06-28 08:08:54

相关问题

  • 根据您提供的条件分析,您有可能购买的是使用权公房。您可以到房管所询问可否将房屋的使用权买断,并办理房屋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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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决书是有法律效律的。所以,你可以在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直接去房产局过理房产过户手续,不需对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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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开发商已经同意全额退款了,并在退款文件上签字,合同也全部会给。 但是需要去房产局注销合同备案就把钱全额退还的(不收违约金)。 这种情况下你去注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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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要求,"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购买人应交纳公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如果您确实没有缴纳维修基金,这个房产证是确实办不了的。售楼处的说法并不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您要求退房这种情况可能对您非常不利。在开发商没有过错的情况下退房,属于您的违约行为,可能会承担高额的违约金,或者开发商根本不同意退房,因为房产是不属于无条件退货的范畴的,这还要您与开发商再另行沟通。如果您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到房产局的房屋产权管理中心咨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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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在满足房管局认可的条件下,一般找房管局帮忙退房是可以的。比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开发商在预售房产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且在购房者提起诉讼之日也未取得该证等等,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