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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按照什么来销售?有什么作用吗?

158****3500 | 2019-06-28 11:37:45

已有5个回答

  • 144****4791

    国家早有规定,商品房只能按套销售。更进一步,按套销售的计价方式可以有多种,例如按整套建筑面积(含套内与公摊两部分面积)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按整幢楼房计价(一般发生在销售独栋别墅时)。前两种的计价方式会出现单价,即总价等于单价乘以面积,后一种则双方不讲单价了。
    无论何种销售方式,房屋总存在建筑面积吧,能卖的房其面积累加就是可售面积;卖出的房屋面积累加就是销售面积。

    查看全文↓ 2019-06-28 11:38:41
  • 138****8059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查看全文↓ 2019-06-28 11:38:35
  • 157****6446

    营业税,如果是自行建造后销售,先按建筑业征,税率3%;然后按销售不动产再征一次,税率5%;如果通过发包的方式建造,就只在销售时按销售不动产征一次。与营业税一边计算缴纳的还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按增值额计交

    如果开发完的房用于自己办公,或出租,要交房产税税率分别为1.2%和12%,前者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后者按月按租金计征。

    如果占用的土地是国有土地,还需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根据当地情况规定。
    如果占用的是耕地,还要交耕地占用税,一次征收,具体要根据当地情况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签订的合同,要缴印花税,具体要看签订的是什么合同来贴花。

    对应税所得要交企业所得税,25%

    房产卖方不是契税的纳税人,不交契税。

    查看全文↓ 2019-06-28 11:38:31
  • 155****8045

    一、商品房销售认购书签署的流程

    签订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并非商品房销售的法定必经程序,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售房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和行业惯例,一般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之前,与买受人现行签订认购书。签署认购书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买受人与售房单位达成购房意向后,在售房单位或经纪机构签订认购书。

    2、买受人与售房单位确定房间号,同时交付定金。

    3、售房单位交给买受人签约须知,指明正式签约程序。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的流程

    1、买受人与售房单位或经纪机构签订房屋买卖认购书后,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到售房单位的销售中心签署买卖合同。

    2、买受人与售房单位或经纪机构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对标准文本中的空白事项予以约定,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双方商定具体补充内容。

    3、商品房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合同文本,其中各项合同附件均须按页签署,售房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4、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款,售房单位开具房地产专用发票。

    5、售房单位在与买受人依法解除合同之前,不得与他人签订同一商品房的预售合同。

    6、预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售房单位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买受人,售房单位不得将已预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

    查看全文↓ 2019-06-28 11:38:24
  • 151****4369


    根据建设部1995年颁布、2001年修改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商品房,开发商必须满足以下法定条件:(1)开发商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5)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现房期房是相对的,今年取消预售制度也是让开发项目开展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查看全文↓ 2019-06-28 1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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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好由法律、法规规定,但基于我国的国情,如立法周期较长、政府现有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更新等,在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目前由行政规章来规定更为切合实际。   按“套内面积”计价在商品房销售中属于新生事物,改变已有的销售习惯,对于购房者甚至各级的管理部门都是一种挑战,感到不习惯,甚至产生抵触是必然的。但从长远看,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我们有理由迈出这一步。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社会的重要旋律,只要大家本着客观务实的精神,共同努力,就能够化解矛盾,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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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学区房的好处如下:  1、能够享受重点**的教育资源。而这做为学区房**主要的特性也就成为了**主要的关注点。  2、楼盘项目本身也具有较好配套资源。学区房项目往往位于城市较为发达地带,本身商业配套、交通配套等都具有较好的资质,只是在更为突出的教育资源配套之下被购房者略为忽视了。买房置业即使是出于对学区位置的青睐,也要考虑到楼盘的生活配套,而学区房在这方面往往也有不俗的表现。  3、学区房具有较大的投资优势。相对普通商品住宅而言,学区房房价较高,但其**空间也较大,即使是当前这般的楼市低迷期,学区房的成交量和租赁量也能够保持较为稳定的状态,作为投资来说是很值得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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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和商品房的售房机制不同,所以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房和房地产市场上购买的商品房是有很大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购买公房的对象是有限制的,但在市场上购置商品住房的对象基本上是不受限制的。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工攻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而在房地产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的消费者基本上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只要有住房消费的需求,又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任意选购商品住房。2、房改售房的公房价格是受政府控制的,而市场上商品住房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3、国家对职工购买房改公房的面积有所控制,但职工到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时,在面积上是没有限制的。对购买公有住房的面积有一定的限制,且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一律执行市场价。 4、国家对职工购买房改公房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购买市场上的商品房,则没有政府的优惠政策。5、购买公房后上市出售的收益分配是有限制的,而购买商品房则拥有完全产权,上市出售归个人所有。公房上市的收益分配各地规定差异很大,但总的原则是要给国家上缴一部分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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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又出新规,中央国家机关职工本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职工所购住房项目《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有何区别?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关联 我们国家以前是只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国家以前为了鼓励房地产开发,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只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这三个就可以对商品房进行预售,就是没有看到房屋的时候也可以卖了,但这是一种买空卖空的行为,国家为了严格控制,就弄出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东西了,只要取得这东西,才能对商品房进行预售,其实就是一种合法的买空卖空。 但是现在我们国家为了现在房地产行业的泡沫,又改了规定,规定只有看到毛坯房,并报相关部门验收后才允许销售,于是就有了一个《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东西。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区别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销售合同有什么不同?在预售的时候办理了前一个,等到现房销售时还要办理后一个吗? 是的,要另外办理的,因为预售合同属于一种非精确合同,在商品房的开发过程中,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设计图上的东西和实际上的东西有差别,而商品房属于长期、大额的消费项目,因此需要比较规范的内容,就有了这么一个规定,签订预售合同以后还要签订销售合同。 简单的说: 《预售许可证》是允许开发商卖期房,就是房子还没修或还没修好就开始卖房; 《销售许可证》是允许开发商卖现房,就是要在房子建好后再开始卖房。 预售许可证是专门针对期房而言的,是对期房出售的一种管理制度,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约束开发商的行为. 现房出售不需要办理许可证,但也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并要达到以下几个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预售合同的内容,存在变更的可能性,如面积\配套条件等,而销售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是实际情况,是真实的。

  •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商品房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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