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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款房款一直没全部支付怎么办?作用都有哪些呢?

145****0840 | 2019-07-02 09:57:14

已有4个回答

  • 138****3669

    买房人无力支付全部房款,那么可以双方经过当地信誉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三方居间合同,在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变更与买受人时,买受人支付购房**款。
    在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证变更与买受人名下后
    买受人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
    在贷款被金融机构获准 并如期发放贷款之后,买受人可以将发放的贷款作为剩余房款支付给卖方。然后买受人按期向金融机构偿还贷款

    查看全文↓ 2019-07-02 09:57:46
  • 135****0425

    1、如果在购房合同中对逾期支付购房款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此时按照约定计算。但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高或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要求削减或增加违约金。
    2、如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誉坤律师事务所参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解答

    查看全文↓ 2019-07-02 09:57:41
  • 146****2606

    一般不可以退。
      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
      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查看全文↓ 2019-07-02 09:57:36
  • 134****5856

    你是买方,还是卖方;如果你是买方,你想拿到产权办理的凭证,你肯定要付清全款的。如果你是卖方,那么你的客户购房款未付清,你就应该督促他早日付款,如果延期,将会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具体看双方的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查看全文↓ 2019-07-02 09:57:31

相关问题

  • 买房子交了**,房贷还没下来能不能退房要分以下几个情况: (一)如果按揭贷款合同未能订立是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比如因开发商手续不齐备或银行认为开发商缺乏保证能力等情况,导致购房者因不能办理按揭而又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购房者可以退房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二)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原因,**终导致贷款无法办理的,购房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等,如国家贷款政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银行贷款规模限制等相关事由。如果产生这种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退还**款。 (三)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己的原因,如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备,或者购房者缺乏还款能力,银行审查认为购房者不符合贷款条件,不予发放贷款,导致贷款合同不能能订立,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已订立的购房合同,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产生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就应该与开发商重新协商交款事宜,或者直接向开发商交清房款。不能缴纳房款的,开发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收取购房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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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揭买房收入证明要求您提供的月收入是您月还款的两倍以上。如果个人收入证明在一万元以上的则需要额外提供一些资产证明,资产证明包括债券、银行存款、车辆购置凭证、个人所得税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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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选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 2、**多点还是月供多点?  3、哪一种还款方式更划算? 3、哪一种还款方式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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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是卖方吗?收据这么写收条今收到某某某交来购买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地址(房产证地址)的购房款***元整收款人:某某某日期:某年某月某日愿意的话,还可以加上一个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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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房屋维修基金该如何缴纳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一、 售后公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电梯水泵基金和街坊养护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缴纳标准: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出售人分别交付而组成。(1)根据市政府发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二、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账户的建立、以及缴纳时限的规定一般是按如下标准执行的:1、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首期维修基金: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2、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3、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限: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时限缴纳首期维修基金:(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2)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按标准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3)业主委员会成立时尚未出售的商品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5日内,按标准缴纳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什么时候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呢?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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