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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开发商债务怎么办?怎么规定的呢?

148****3060 | 2019-07-03 16:25:16

已有3个回答

  • 157****9195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可能导致“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对于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和合同的相关规定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索赔违约金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查看全文↓ 2019-07-03 16:26:03
  • 156****5403

    开发商办新执照,一个屁放完就烟消云散了,你就给他个合理期限办执照,办下来好说,交房子,办不下来就直接起诉解除合同,返还付款和赔偿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7-03 16:25:57
  • 146****0113

    你的合同是是有效的!
    这种事情现在很多,注意新的开发商一出面,你就马上和其联系,**好把合同等再改为新开发商的名字,因为此类情况,开发商换人时需要把前者的债权债务都要接过来,因而你不用太担心注意勤去看看就行。

    查看全文↓ 2019-07-03 16:25:34

相关问题

  •  一、受理事项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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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时候土地出让金是必须要缴纳的,并且如有拆迁安置的话,也要开发商拿钱安置的,所以前期的投入是会很大的,按一般的常理来说,商人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只有开发至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才会收回资金,开发商不会傻到会在这时跑。现在一次付款买房的还是少数,大家都在贷款买房,实际资金是从银行直接到开发商的,银行是不会简单的把钱转给开发商,要严格的审查,如果开发商的实力不好,银行是不会让其有房贷的资格的。照你说的情况,开发商如真的跑了,因为其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出让的主管部门只会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另行出让,或者由另外的开发商接手继续开发,(其实这就是所谓的烂尾楼)国家政策也不允许不这种情况的发生,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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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收到入住通知书了 可是没有下面的几样就找开发商,可以拒收。1,《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2、《面积实测报告书》3、管线分布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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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拟好,业主看了没问题就签字,如果有问题双方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约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防止上当受骗: 1、签约前要审查开发商资质 签约前购房者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开发资质以及相关的销售许可文件。如果购房者没有购房经验可以提前查阅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保险起见可以提前咨询一下律师。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2)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2、签约时要审查合同内容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等。 (1)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具体明确。一般购房合同都是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这里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采用正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一起自行拟定购房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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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开发商违规建筑,侵犯了公民的采光权,公民可以向建议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先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建设部门投诉,投诉没有结果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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