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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应该怎么办理呢?

156****1717 | 2019-07-05 13:48:26

已有5个回答

  • 148****9975

    可以由中介重新打印买卖合同,双方签字中介盖章。 可以由中介重新打印买卖合同,双方签字中介盖章。 您可以通过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你的具有所有权房屋的房产档案。

    查看全文↓ 2019-07-05 13:48:59
  • 141****4355

    1.如果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购房合同意义已经不大,如果确实丢失了又需要的话,可以去房管局档案窗口调取档案;
    2.如果还没有完在过户手续,通过了中介公司成交的话,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复印一份并加盖中介公司的鲜章;如果没有通过中介,则只有和卖方协商从新签定。

    二手房合同:
    1.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2.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查看全文↓ 2019-07-05 13:48:56
  • 134****4018

    1. 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不见了可以协商在签订一份。
    2.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是注意事项有:

    (1)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2)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
    (3)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

    查看全文↓ 2019-07-05 13:48:51
  • 146****2485

    购房者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遗失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具体情况具体补救。
    一、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的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查看全文↓ 2019-07-05 13:48:47
  • 136****5363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能补。 1、二手房买卖合同不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如果在过户之前丢失买卖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再补签一份即可。 2、如果在过户之后丢失,那么,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生纠纷就失去了解决纠纷的依据。 3、如果到法院去起诉,因为没有证据,法院也不会受理。即使法院受理了,因为没有合同作为证据,在对方不出示合同也不承认的情况下,购房人很可能会输官司。 4、对于售房人来说丢失合同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买方违约,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买方不认可违约行为,卖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那么,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自己承担。

    查看全文↓ 2019-07-05 13: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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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合同丢失能补。 1、二手房买卖合同不用办理预售登记手续,如果在过户之前丢失买卖合同可以与对方协商,再补签一份即可。 2、如果在过户之后丢失,那么,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生纠纷就失去了解决纠纷的依据。 3、如果到法院去起诉,因为没有证据,法院也不会受理。即使法院受理了,因为没有合同作为证据,在对方不出示合同也不承认的情况下,购房人很可能会输官司。 4、对于售房人来说丢失合同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如果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买方违约,在诉讼过程当中如果买方不认可违约行为,卖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那么,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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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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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没有关系,你不必担心,此购房合同在你们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会收取一份存档,待你们所有的交易手续办理结束后,此档案会统一交由该地的档案馆保存,所以说你可以在所在区域的档案馆就能够调出来,只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本人到场就行了(我们这边是这样的,不知道你那边会怎样,具体的你可以先打电话到档案馆咨询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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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3、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买受人合同丢失既不影响办证,也不必担心对方更改。4、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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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必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  由于目前市场上的已购公房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距现在已经有10年、20年的历史,很多房主已经丢失了当初的原始购房合同。这部分业主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21世纪不动产表示,因为按照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购房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即房屋买卖)时,存量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无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而已购公有住房须提供原始公房购房合同。  对于购房人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的原因21世纪不动产认为,已购公房须提供原始公房购房合同,是为了确定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房屋是否属于允许上市交易范围内的央产房,并按《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要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  而对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权属转移登记需提交原购房合同,21世纪不动产表示此规定更多是为了计算交易中所涉及的税费。根据《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权属转移登记还须提交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而购房人在地税部门依法缴纳契税的同时还须缴纳其他交易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而个人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均与原始购房合同中的标定价格相对应。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呀,已购公房基本都超出了5年的征税年限,无需考虑各种交易税费,所以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须要提交原购房合同以确定须上缴税费的数目,目前北京已有部分城区允许用原始购房发票替代原购房合同以确定房屋**初购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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