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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找不的人签字怎么办?希望大神指点迷津?谢谢!

156****8252 | 2019-07-06 18:03:48

已有3个回答

  • 143****8262

    1、物权以登记为准,房产证不是你的名字,从法律上讲这个房屋还不属于你,即便房产证在你手里也不能证明房屋是你的。
    2、从你的表述“房屋是从你亲戚家买的,但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亲戚的朋友的”,以下问题需要确认:那你房屋买卖合同是和谁签订的?房款又是交给谁的呢?付款凭证有吗?
    3、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才有权出卖房屋,即你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与你亲戚的朋友签署,若与你亲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则必须有你亲戚的朋友的委托书,或者事后经你亲戚的朋友的追认,否则该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4、总之,你亲戚并非房屋的权利人,他并没有权利处置该房屋。但若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你也可以要回你已支付的房款。

    查看全文↓ 2019-07-06 18:04:31
  • 152****0725

    1、对于不动产,以登记确定产权。就目前看,房屋权属仍属甲。
    2、丙可以起诉乙,合同相对性。

    查看全文↓ 2019-07-06 18:04:09
  • 152****9250

    按照正常手续,应该是:
    甲先与乙完成交易过户手续,然后,乙与丙完成交易过户手续。
    甲与乙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甲的房子是卖给乙的,甲与丙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丙应该找乙,而不是去找甲。估计乙在中间是赚了钱的,乙应该协调好甲与乙去办理交易手续。丙不应该自己去找甲。
    乙如无法让甲配合丙完成交易手续,丙就应该追究乙的责任,而不是去找甲的麻烦。乙不过户直接将房子卖给丙,估计也是想省点税费而已。本来乙和丙如果有默契的话,乙完全可以不提卖房给丙的事情,以比较合理的理由说服甲与丙完成交易手续。但事情现在甲知道了,肯定心里不舒服,就算乙早就把全部房款给了甲,甲也会借乙和丙的现在的这种情况想多得点好处。这也是人性使然。

    查看全文↓ 2019-07-06 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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