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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132****8268 | 2019-07-12 10:45:42

已有5个回答

  • 132****5147

    一、租房公积金怎样买房子
    1、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按照当地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中心初审
    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贷款申请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
    3、征信调查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查看贷款申请人的个人征信报告,在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在这里大家要注意,如果大家的征信报告上有不良的信用记录,就有可能会被拒贷。
    4、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申请人如果通过了银行的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签订贷款合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贷款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5、放款
    借款人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怎样买房子?怎样提取公积金
    二、怎样提取公积金
    1、提取公积金后与你的还贷卡“关联”,比方说你的月供为1500元,提取1.5万元后与还贷卡关联,此后你10个月不需往卡里存钱,由公积金的钱来还贷款。
    2、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全部提出来冲还贷款本金(一年一次,帐户内需留有一定余额,各地规定不同),冲还本金后,贷款的本金减少,总利息也减少。月供或年限将重新计算:如果选择年限不变的,
    3、重新计算后月供将减少:如果选择月供不变的,还款年限将减少,至时你可以选

    查看全文↓ 2019-07-12 10:46:55
  • 142****3484

    根据2001年时发布的《关于加强对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规定除职工购买自住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抵冲部分或全部购房款外,其他各类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一律要求提取申请人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原件。
    故目前购房提取房地产权证为必备材料,若您购买的是期房,需要等到房地产权证下发后的6个月之内方可办理提取业务。

    查看全文↓ 2019-07-12 10:46:42
  • 137****2864

    一、按揭买房的话,银行/公积金已经放款,并取得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以及购房发票,二手房需完税证,在贷款期间提取。全款买房的话,取得上述资料,在付款后两年内提取。
    二、以下这三种情况下都是可以提前公积金的:
    1、贷款购房: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每套房屋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贷款的当年还款额;
    2、一次性付款购房:一次性购房需要在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提取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
    3、离职:如果离职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离职一个月后可以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7-12 10:46:27
  • 144****8446

    可以凭相关资料办理提取手续
    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查看全文↓ 2019-07-12 10:46:19
  • 138****1687

    可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查看全文↓ 2019-07-12 10:46:08

相关问题

  • 可以,购买期房的 ,职工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已付 30% 以上购房款的收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职工可提取的金额:为购房合同约定**后一期付款月之前公积金余额,并以应付款为限,整取。

  •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出境定居的;(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九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三章 提取证明材料及提取额度第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还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第十一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第十二条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十三条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按照《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其中,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承租人和配偶在本市应无产权住房。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年房租超过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资收入的10%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十四条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并可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十五条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申请人可提取医疗费用结算单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单列明的自负部分。第四章 提取程序 第十六条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第七条第(一)、(二)、(三)项,第八条第(四)、(七)项情形的,**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租赁本市住房的,**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1年。符合注销账户条件的,仍可办理注销账户提取手续。职工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不受本条限制;委托终止后,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条的规定。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不受本条限制。第十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第十八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第十九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第二十条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委托银行为职工出具银行存单。第二十一条 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职工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审核中止:(一)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二)职工拒不配合提取审核工作的;(三)职工涉嫌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手段妨碍提取审核工作的;(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进行提取审核的。中止提取审核的情形消失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恢复审核,提取审核的期间继续计算。

    全部3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不买房子可以取吗?符合下列的情形之一,并能按照规定来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的住房公积的金账户内的存储的余额: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4、出境定居的;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的;9、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0、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1、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2、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住房公积金不买房子可以取吗?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1、有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首先可以向单位来提出申请,经单位经过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以及财务的印鉴;2、其缴存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者职工个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的来办理提取;3、要经办人员或者职工个人要将转账支票等交回到单位的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按所列的金额来给付职工现金。4、其职工用来偿还个人的自住住房的贷款的,职工以及其配偶都可以提取住房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每年都可提取一次直到贷款已经结清为止。累计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贷款的本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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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遵循以下步骤:1. 提取申请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有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缴费证明,签订提取申请书,并填写提取项目、提取金额等。2. 提交申请资料,将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缴费证明、提取申请书等资料提交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签发提取凭证,提交至银行柜台,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4. 银行审核通过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全部2个回答>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