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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买房能省多少钱出来呢?作用都有哪些呢?

153****6067 | 2019-07-15 09:04:42

已有3个回答

  • 134****0408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7-15 09:05:12
  • 157****3331

    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是3.25%,五年以上的是3.75%。
    商业贷款的利率:一年以内的是5.1%,一年至五年的是5.5%,五年以上的是5.65%。

    查看全文↓ 2019-07-15 09:05:05
  • 155****3560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主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7-15 09:05:01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能超过30年,且不能超过职工或其配偶的法定退休年龄。 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限额50万元。

    全部3个回答>
  •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低月缴存额;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款;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全部3个回答>
  • 具体要看是以什么条件提取公积金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1、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5、户籍迁出本市;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享受**低生活保障;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5、其他住房消费;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全部4个回答>
  • 根据2010年4月14日,“国十一条”房产新政规定:首套住房且面积小于90平的**2成,贷款可8成,超过90平的**必须3成,贷款**高7成!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全部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 离休、退休的;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 出境定居的;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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