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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包括哪些?建筑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包括哪些?

155****8204 | 2019-07-20 11:23:06

已有4个回答

  • 158****9067

    一、按用途分类
    房屋用途应按设计所规定的用途进行划分。如果与住宅、商业经营用房有关的兼有两种以上用途的房屋,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如一栋住宅楼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层为商店,其余为家属住宅,则应将地下室面积计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积计入商业营业用房,其余面积计入住宅,如一座厂房带有生活间、办公室,可都计入厂房面积。
    1、住宅
    【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
    住宅按套统计。两户合用一套的住宅,按一套统计;一户用两套或两套以上的应按实际套数统计。
    【非成套住宅】是指供人们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房屋。
    【集体宿舍】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单身职工、学生居住的房屋。
    2、工业、交通、仓储用房
    【工业用房】是指独立设置的各类工厂、车间、手工作坊、发电厂等从事生产活动的房屋。
    【公用设施用房】是指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公厕、殡葬、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房屋。
    【铁路用房】是指铁路系统从事铁路运输的房屋。
    【民航用房】是指民航系统从事民航运输的房屋。

    查看全文↓ 2019-07-20 11:23:36
  • 131****8708

    根据(87)财税地字第003号的规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

    主要有:暖气、卫生、通讯、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此外,还应包括同房屋不可分割的室外扶梯、天桥、水箱、冷暖气设备、中央空调(不包括窗式空调)、下水道、消防设施、舞台以及电灯网、电话网等项。

    查看全文↓ 2019-07-20 11:23:30
  • 154****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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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2、《**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新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5、如何认定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发包人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6、小型建筑工程及农民低层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人签订合同承建小型建筑工程或两层以下(含两层)农民住宅,或者进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当事人仅以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当事人确实违反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揽工程的,可以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前述合同对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予以确定。当事人有其他争议的,原则上可以参照本解答的相关内容处理。

    二、建设工程价款的确定和支付

    7、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确认结算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9-07-20 11:23:18
  • 133****3940

    因为该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非常重要,所以陈律师建议大家先学习以下征求意见稿。如果在工程总承包的业务竞争中,必须进行建筑行业并购,丰富上游资质或下游资质,贯穿上下游资源,同时结合地气,把地市州的建筑企业并购成为自己的集团子公司,这样充分发挥各自独特优势,共同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工程总承包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

    (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高效、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



    第六条

    (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不明确等前期条件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

    (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八条

    (发包阶段和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自行或者委托设计咨询单位对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深入研究,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在项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确定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第九条

    (发包方式)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查看全文↓ 2019-07-20 11:23:12

相关问题

  •  建筑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包括  1、地基与基础  2、主体结构  3、建筑装饰装修  4、建筑屋面  5、建筑给排水、排水及采暖  6、建筑电气  7、智能建筑  8、通风与空调  9、电梯。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

    全部3个回答>
  •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1)大、中型工程项目;(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全部4个回答>
  • 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是目前我们国家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主要是施工阶段。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只有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明确约定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义务等,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监督管理,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关键是取决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具体规定。例如,仅委托施工阶段监理的工程,工程监理企业只能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施工行为实施监理。而在委托全过程监理的工程中,工程监理企业则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实行监理

    全部4个回答>
  • 公共建筑--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桥梁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都属民用建筑。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合称建筑。目前仍未明确定义商住楼归属公共建筑还是居住建筑。 住宅建筑--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全部5个回答>
  • 超限高层是指超过规范要求限制的高层建筑。10层以上的建筑被称为高层建筑。其中包括超限高层建筑。而“小高层”和“超高层建筑”都是“民间说法”,不规范。超限高层的高度和层数并没有统一的“定数”。对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的高层建筑,超过120米为超限高层;混合剪力墙结构为100米以上;有错层的为80米以上;网架结构的为55米以上;而网架无盖结构为28米以上。建筑无论多高,超限高层都是对工程技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