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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合用公房如何变产权?公房怎么转产权房,这情况可以过户吗?急

137****2290 | 2019-07-24 23:14:04

已有3个回答

  • 136****5030

    先让你父亲买下这套房子的产权(如果当地政策和你父亲单位同意的话),然后过户给你。过户时需要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税. 至于房产证上的名字要和你父亲协商。
    可以过户,但费用大.
    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睡,免其他税.
    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
    无论是赠与或转让,只要手续内容合法,都可以去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你和你父母均须到场,若你有兄弟姐妹的,**好也到场.公证费用较高,若可以的话,也可以找律师见证.
    需要你父亲的协议书
    就需要这个。【谁说给转房要交费的?!那为什么我舅舅买了别人的房子又不用了?不用的,起码对于一般房子来说,又不是高楼大厦,哪来这么多的计费】
    你的情况,我以前在江苏办案的时候也遇到过,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你父亲单位以前分了套房子给他,已经住了20年,你父亲工龄有30年,如果单位政策允许,你们就可以买房,在买房的时候,你可以在买的时候,让你的父亲把产权人写成你和你父亲两个人,这样一来,房子是“共有财产”,你现在就可以得到一部分权利,你也可以安心些,另外将来你父亲去世,你继承房屋时,不用缴纳任何税款。因为我国的房地产登记管理规定,产权人“加一个名字”就要缴税,如果现在就把产权人写成你和你父亲的话,将来你父亲不在了,只要划掉一个名字就可以了,不用缴税。

    查看全文↓ 2019-07-24 23:14:43
  • 148****7820

    1、单位分配的公房,其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合法、合理使用。
    2、单位分配的公房变为个人产权,其渠道有二:一是单位可根据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给个人;二是若单位公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相关规定,可通过这种方式出售给个人,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评估、计算、收款、报批等程序办理。
    使用权房和产权房区别:
    产权,个人就是该房产的业主,是合法的房产拥有人,具有对该房产处置的权利,包括买卖、出租、兽医、转让、继承。
    使用权,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福利分房的产物,国家将该房产的使用权力以租赁的形式交给个人,事实上是个人在租住国家的房子,没有特殊原因国家不收回该权利,但是个人不得处置该房产,不得买卖、出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继承,而且国家很可能那一天收回该项权利,很可能继续调高租金。
    使用权转产权就是所谓的“房改”,按照成本价再计算房屋折旧以及工龄就可以购买为个人产权。
    计算公式:(1560-工龄x13.5)x房本面积x(1-折旧)。工龄**多为60年,折旧为2%,**多30年。
    应根据相关规定,按公有住房购买程序进行。
    1、公有住房购买人(简称购房人)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领取购房用的统一表式资料。

    查看全文↓ 2019-07-24 23:14:39
  • 142****2615

    2005年,住在顺义的王女士为了方便孩子上学,想在海淀区买套房子,看了几套后,看中了刘先生承租的公房。王女士犯嘀咕,承租的公房怎么买卖?

    刘先生表示,该房屋虽然是承租的公房,但只要将承租人变更为王女士,和产权房没什么差别。因该房屋户型王女士很满意,地理位置也很方便孩子上学,**终王女士还是购买了刘先生的承租公房。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王女士购买刘先生202号公房的使用权,购房款25万元。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定金5万元,交房当日支付20万元。待能变更承租人时,刘先生配合王女士变更承租人。

    王女士支付完所有购房款,刘先生交房,王女士装修后入住至今。因不能变更承租人, 202号房屋的承租人仍为刘先生。

    2015年,202号房所在区域拆迁,拆迁单位准备和王女士签拆迁协议时,刘先生拿出承租证复印件,表示自己才是202号房的承租人,依照拆迁政策,应给承租人安置,因此应给自己安置。

    另外刘先生表示,公房使用权不能买卖,并且王女士也不符合变更承租人的条件,双方签的合同无效,刘先生退还王女士25万元的购房款,王女士应把202号房腾空还给刘先生。

    王女士一听急了,当初买的时候,虽然是公房的使用权,但是以当时二手房的市场价格买的,也约定了待能变更承租人时变更,为什么现在合同就无效了?

    无奈的王女士找到律师咨询。


    律师解读

    公房使用权买卖合同有效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律师表示,承租人虽然不享有承租公房的产权,只享有租赁、使用的权利,但如果产权单位同意变更承租人,该使用权可以交易。王女士和刘先生签订的使用权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不具备变更承租人的条件 合同可解除

    李松律师表示,承租的公房变更承租人要符合承租人变更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须是北京市户籍,同时要满足户口在册,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房且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满2年。王女士和刘先生签订的使用权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如果王女士不满足变更承租人的条件,该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同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如果王女士不满足变更承租人的条件,合同可以解除。

    合同解除后 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合同解除后,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李松律师表示,对于本案的情况,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导致合同解除,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合同解除后的不利后果不应由王女士一人承担,刘先生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刘先生主张仅返还25万元的购房款,显然不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且房屋交易时的购房款25万元和现在的25万元无法相比,仅退还25万元的购房款也与公平正义原则相违背。

    依照拆迁政策,被拆迁人为承租人,产权单位应将房屋出售给承租人,之后由承租人和拆迁单位签署相关的拆迁安置协议,享有拆迁利益。合同解除后王女士的损失即为拆迁利益的损失,从合同解除后责任承担以及公平正义的角度,李松律师认为,王女士和刘先生依照双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分割拆迁利益更为适宜。


    律师简介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委员会委员;

    北京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

    《北京晚报》法律专家团特邀律师;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长期客座嘉宾。



    李松房产律师团队专注于房地产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和应用。

    在房地产方面,团队精通二手房、商品房、央产房、公房、经济适用房、婚姻房产、拆迁安置房等各类房屋纠纷案件的处理。

    在建设工程方面,团队善于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结算及欠款等建设工程相关纠纷。

    查看全文↓ 2019-07-24 23:14:33

相关问题

  • 产权,个人就是该房产的业主,是合法的房产拥有人,具有对该房产处置的权利,包括买卖、出租、兽医、转让、继承。使用权,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福利分房的产物,国家将该房产的使用权力以租赁的形式交给个人,事实上是个人在租住国家的房子,没有特殊原因国家不收回该权利,但是个人不得处置该房产,不得买卖、出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继承,而且国家很可能那一天收回该项权利,很可能继续调高租金。使用权转产权就是所谓的“房改”,按照成本价再计算房屋折旧以及工龄就可以购买为个人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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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使用权转产权就是所谓的“房改”,按照成本价再计算房屋折旧以及工龄就可以购买为个人产权。2、计算方法为:(1560-工龄x13.5)x房本面积x(1-折旧)。工龄**多为60年,折旧为2%,**多30年。3、单位分配的公房变为个人产权,其渠道有二:一是单位可根据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给个人;二是若单位公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相关规定,可通过这种方式出售给个人,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评估、计算、收款、报批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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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你要搞清楚是否能够转换为产权房,使用权房分为:1.为可变产权的 使用权房屋 2.就是 永久使用权的房屋;比方说单位的大产权不愿意卖,单位房就只能是使用权。使用权房屋可以转产权,买入价格的计算较为复杂,政府每年公布一个基准价格,再按照工龄、房屋面积、朝向、楼层等因素进行加减,具体您可以联系当地的物业公司。如可以买,那和正常买房的税费一样:这类使用权房产就相当于尚未被购买的公房,如果想将产权变更到个人,则需要在每年的年初或年中,凭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当然,需按建房成本支付费用。而如遇拆迁,房管所或产权单位也有权在拆迁费里扣掉这部分钱。房屋使用者如想获得产权,所交钱数的计算公式为:房屋使用面积乘以系数1.33后折合成房屋建筑面积,再乘以每平方米1560元。而按这个公式计算,一个使用面积30平方米的使用权房如遇拆迁,所需交给产权单位的钱仅为62244元。再加上折工龄及折旧,每套房合下来的一般只需要交纳两万元左右。使用权的转换不涉及任何交易税费只需要交纳过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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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分配的公房,其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合法、合理使用。2、单位分配的公房变为个人产权,其渠道有二:一是单位可根据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置给个人;二是若单位公房符合公有住房出售相关规定,可通过这种方式出售给个人,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评估、计算、收款、报批等程序办理。使用权房和产权房区别:产权,个人就是该房产的业主,是合法的房产拥有人,具有对该房产处置的权利,包括买卖、出租、兽医、转让、继承。使用权,国家计划经济时期福利分房的产物,国家将该房产的使用权力以租赁的形式交给个人,事实上是个人在租住国家的房子,没有特殊原因国家不收回该权利,但是个人不得处置该房产,不得买卖、出租、需要具备一定条件才能继承,而且国家很可能那一天收回该项权利,很可能继续调高租金。使用权转产权就是所谓的“房改”,按照成本价再计算房屋折旧以及工龄就可以购买为个人产权。计算公式:(1560-工龄x13.5)x房本面积x(1-折旧)。工龄**多为60年,折旧为2%,**多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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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凭自己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直接到当地的房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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